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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力杀母事件

2020-12

【篇一】徐力杀母事件浅谈徐力杀母(本站教师中心作品)

 韩守斌

               

    一个高二的学生,因为母亲强制自己考到前十名,便把母亲杀害了;一个在生活底层挣扎着的母亲,因为强制儿子考到前十名,被儿子杀掉了。看了中央电视台播放的《少年凶犯的自白》,感触颇多。

孩子应该有自己的自尊。其他孩子到徐力家去玩时,妈妈也坐在跟前。徐力和其他孩子都感到极其不自在。妈妈却说:“有什么话可以背着妈妈呢?”妈妈显然这样认为:孩子既然是妈妈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那理应就是自己的一部分,不应该有避讳妈妈的想法。我想到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我还想到了丧尽天良如同禽兽的乱伦,如果子女是父母的一部分,自己摸一下鼻子、耳朵之类的,不是成了正常的事情吗?《白毛女》中,喜儿愤怒地把自己和黄世人的孩子摔死在石头上,现在看来,是犯了谋杀罪!在国外,别说杀掉自己的孩子,就是堕胎,也争得沸沸扬扬。一个生命,从诞生之日起,就具备了一种神圣!人权中最主要的当然是生存权,然后便是人格的独立权。其实,一个没有自由、没有自尊、没有个人追求的生命,是没有任何意义的生命,古人讲,“哀莫大于心思”。

    这是标准的专制,专制不会有利于创造性的人才的培养。在这种专制下,孩子不会有学习的快乐,甚至感觉到,总是没有尽头的奋斗、奋斗,得不到成功的快感。这种疲劳战术,早晚要油尽灯枯!事实上,学习应该是一个不断自我激励的过程,大大小小的成功应该成为最好的动力,而不是荣誉、高分、表扬、物质奖励等外在的东西。自我安排学习,达到一个个目标,完成一个个任务,这本身便会产生无尽的力量。抓孩子的学习,激励孩子的内力,应是最关键的。孩子只知道在家长的高压下被动的学习,即使学得不错,也不会产生什么能动性。家长能跟你一辈子吗?家长百年以后怎么办呢?

    想把自己一生的不平衡在孩子身上矫正过来,通过孩子来实现自己的抱负,其实并无可厚非,这甚至是人类不断发展的动力之一。但如果不遵循教育规律,不切实际的任意拔高,甚至把孩子看成是自己的一部分,当作奴隶一样来对待,这样做的结果必然是引起和加重孩子的逆反心理。乌申斯基:“如果靠严厉迫使孩子们学会了功课,那么这已经不是恐惧的作用,而是恐惧所引起的反射的作用,即意志冲动着要摆脱恐惧的折磨而紧张起来所产生的作用……恐惧本身肯定是压抑心灵力量的。”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一方面,这种逆反心理会对孩子的学习形成消极的影响。另一方面,孩子的压抑会在内心深处越集越深,很难保证在将来某一天不会以怎样的一种形式而爆发。

    自己几乎把孩子学习以外的所有事情都包办代替,目的不是以此表达对孩子的爱,而是为了让孩子能有更多的时间学习。用心是好的,效果却是不理想的。无论在学校还是在家里,孩子都要做一些事情。“存在即合理”,这些事情在孩子的成长中都有其必要的作用,特别橡郊游、交友等。为了让树多长果子,把树干、树枝、树叶、树根都剪掉显然是愚蠢的。况且剥夺了孩子做事的权利本身就是对孩子人格的不尊重。

    徐力说,当母亲发过脾气之后,自己从侧面看母亲时,忽然感到母亲活得太累、太累。而帮助母亲解脱,是把母亲残忍杀死的原因之一。这太出乎一般人的想象了,一般人认为,“好死不如赖活着”。凡是热爱人生的人,都不会随意放弃生存的权利。比如在文革中,我们看到许多人忍受不住太大的压力,而开了生命的小差。我们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却没有,当我们看到他在“五七”干校过着非人的生活时,我们当然心酸,但我们更被小平同志对生命的热爱和执著而感动。如果说他的精神寄托是等着局势的风云突变,那是不合理的。我联想到《战略转移》上那个在寒冷的冬天洗冷水浴的细节,不难发现,人的生命力不是一天半天培养出来的,而是在慢慢的人生旅途上一点一点积聚起来的。我并不认为徐力是在撒谎,我相信他说的是真的。也就是说,仅就为母亲消除痛苦这点说,徐力从自己的理解出发,做了一件自己认定的好事。我们当然不理解,就像我们已经见到的“法论功”弟子把亲人杀死,简直是走火入魔。如果以上推理成立,那么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徐力自己尽管没有多少自由和人格,但因为自己所做的只是像奴隶一样接受母亲的命令,所以并没有多少心理压力,因而也不怎么痛苦;母亲则正好相反,正因为所有事情都是自己做出判断,这甚至包括孩子的学习,母亲就要承受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所有这些压力凝聚在心里,而变成一种强大的心理压力。身累不如心累,“动心忍性”比“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要难以承受得多!

    令人感到悲凉的是,通过我们的推论,不难感受到,尽管母亲为徐力能有个理想的前程,付出了巨大的心血和代价,但徐力本人丝毫感觉不到这一切是为自己,他不为自己在母亲设计的路上进一步而忘情地欢呼,也不为自己退一步而发自内心的悲伤,只是因为母亲脸上的表情而庆幸或恐惧而已——一切都为了母亲。

    我不是为徐力杀母做辩护,从而向世人证明:母亲是自己为自己掘下了坟墓。因为任何人都应该在自己的成长路上负主要责任。世间还存才“出淤泥而不染”,还存才茁壮地生长在悬崖上的青松,还存在搏击风浪的海鸥。我只是想从这件偶然的事件中,挖掘出家庭教育甚至学校教育中的一点误区。2000年6月16日星期五下午16:47:40秒

 

【篇二】徐力杀母事件徐力杀母后续:从心灵尘暴到知心春风



 

人民日报     2001-02-06     

 

    2000年1月17日,在浙江一个富裕的城市--金华,发生了一起震惊社会的“徐力事件”。转眼一年过去了。一年来,人们在反思,整个社会在反思。为什么一个17岁的“好学生”,会使用如此极端的手段对待自己的母亲?为什么爱儿子的母亲会死在自己儿子的手中?我们的家庭究竟出了什么问题?我们应该怎样科学地教育孩子?又应该怎样科学地教育父母? 

    成长需要空间 

    2000年3月11日,我来到金华市看守所,和徐力谈了100分钟。徐力第一句话就说:“在家里,我没有一点自己的秘密,我很压抑。” 

    徐力说:“我很爱打球,可母亲不让我打球。读高中后,每天都有晚自修。晚自修前有一段时间,同学们可以在外面打打篮球。这时母亲经常到学校来,监视我是在学习还是在玩。我有时多玩了一会,晚了10分钟回家,妈妈也要骂我、打我。 

    “在学习方面,父母是站在一条战线的,他们对我的要求非常高,让我考北京大学、清华大学,至少要考上浙江大学。根据我自己的能力,根本考不上。但只要我尽力,不管上什么大学,本科是能够考上的。 

    “在看守所里,我常常想着自己是如何长大的。记得上小学时一个晚上,我忽然发高烧,要马上送医院。那时,妈妈一把背起我一步一步走到医院。我小时候很胖,妈妈背我很不容易。每当想到这些,我就非常感动。我觉得母亲对我花的心思比对自己的还深。” 

    来之前,我以为徐力不知道这些,没想到妈妈对他的爱,他心里还是清楚的。我便对徐力说:“你想过没有,在这世界上,有不少孩子生活在不幸的家庭中。有的孩子的父母长期瘫痪在床上,有的则是精神病,但是这些孩子却很孝敬父母,在身边伺候他们,哪怕有再多的委屈。因为他们知道,父母生我养我不容易!” 

    听到这里,徐力哭了,哭得很伤心。看守所的人员说,徐力自从进了看守所,从没掉过眼泪,这是他第一次掉泪。 

    遏止家庭关系的“沙尘暴”,治理孩子心灵的荒漠,要从解放孩子的空间开始。解放孩子的前提是尊重孩子。人类最不能伤害的就是自尊,在家庭中建立起亲情的乐园,创造和谐、宽松的环境,要从尊重孩子开始,要从尊重孩子的秘密开始。 

    成长需要理想 

    理想,是孩子心灵世界的阳光,失去了阳光,心灵世界就会是一片黑暗。 

    “活着没有意思”,是徐力从失望走向绝望的思想根源。我曾接过好几位想要自杀的少年打来的电话。他们的共同感受都是“活着没有意思”。冷酷的现实给只关注孩子成绩的父母敲响了警钟:决定孩子一生命运的,不是分数,是理想。 

    父母过高的期待、过大的压力,使许多家庭“穷”得只剩下“分”了--感情贫乏,亲子之间的话题只有考试、考试、考试!成绩、成绩、成绩!家里失去了欢乐,也失去了应有的亲情。全家人围着“分数”转,孩子考试分数高,全家便喜洋洋的;孩子考试分数低,全家人的心情就会变得十分低落,家庭关系也变得十分紧张。一个小学生没考好,老师让他把卷子拿回去签字,第二天,老师问他,父母有什么反响,这个男孩说:“昨晚我遭到一顿男女混合双打,该出手的都出手了!” 

    设身处地为孩子想想,这样的环境,哪会产生美好的理想?理想的种子,必须有阳光雨露的滋润。在这种环境里,理想的种子想要发芽、生长、开花,太难了! 

    成长需要体验 

    许多孩子心灵世界所以成为沙漠,就是因为他们从未或者很少有过“我能行”的体验。 

    在徐力17年的记忆中,只有两件事让他感到自豪:一是帮无儿无女的老奶奶做饭,一是帮有病的妈妈搬煤气罐。做这些事让他有“我能行”的感受。这是一个男子汉成人的开始。遗憾的是,徐母没有认识到这种感觉的可贵,而认为这样的事与考大学无关,阻止儿子继续去做。而她做梦也没想到,自从阻止孩子去帮助别人那天起,就在孩子心里埋下了无情的种子,关闭了孩子走向幸福的大门。因为,爱是一个口袋,往里面装时是满足感,往出拿时,才会有成就感。 

    对于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来说,成功的体验,要比失败的体验更重要。作为成人来说,如果你真爱孩子,就要帮助孩子去实现他人生的第一次“我能行”的体验。成功的基础是自信,喊着“我能行”长大的孩子,能力肯定要远远超过背着“我不行”包袱长大的孩子。 

    成长需要沟通 

    与成人沟通,是今天孩子们,尤其是独生子女特殊的精神需求。他们从小生长在“成人世界”里,渴望被尊重、被信任、被理解,更渴望与父母沟通,与父母建立伙伴关系。但父母并不理解孩子的心:“你想要的我都给你了,你还想要什么?”久而久之,孩子渴望沟通的大门关闭了,有的永远也打不开。 

    徐力从小生长在一个缺少沟通的家庭里。他的父亲在铁路工作,每周只回来一次。徐力主要和妈妈在一起生活。 

    在交谈中,我问他:“在家里,你跟妈妈交流过吗?” 

    徐力说:“平时,我们不说话。有时,我见她不开心,想问她是什么事情,她总是说:‘不要吵,我心里很烦!’我知道妈妈不开心是因为单位好几个月都没发工资了……” 

    其实,徐母何尝不想与独生子沟通?徐母翻看儿子的日记,接听儿子的电话,到学校去窥视儿子的行踪……这一切,无非是想了解儿子的内心世界,怕儿子学坏,怕他不好好学习,并非想加害儿子呀!然而,由于违反了教育规律,不仅害了儿子,也害了自己! 

    走进孩子的心灵,不是靠怀疑、监视,而是靠沟通。良好的沟通能使我们在家庭中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成长需要肯定 

    在和妈妈共同生活的17年中,徐力听妈妈讲得最多的话是:“你真笨!你怎么不如人家?人家考试能考得前三名,你为什么不能?”可以说,徐力是在妈妈的责骂声中长大的,他的内心感受是什么呢?他气愤被责骂,因而产生了反抗的心情。这种反抗的心情越来越严重,最后终于爆发出来了。 

    责骂,在父母看上去是平常的小事,但是对于孩子来说,父母不休的责骂,便是自己“世界的末日”。孩子成长需要肯定,肯定是孩子生命中的阳光。 

    对父母来说,重要的是信任孩子所拥有的潜在力量,只要能充分发挥这一力量,任何孩子都会成为了不起的孩子。我们身边那些脑子慢或爱捣蛋的孩子,他们更多的是需要肯定。对于那些犯了错误甚至犯了罪的孩子来说,充满希望的鼓励会使他们扬起生活的风帆。 

    事隔8个月,我又来到金华,当我提出再去看看徐力时,我听到一个新消息:徐力已由原来的15年徒刑改判为12年,现已转到杭州少年管教所。 

    2000年11月16日,我来到杭州少年管教所。在宽敞明亮的探视室里,少管所负责人说,徐力刚来半个月,表现很好。比起8个月前,他白了,也长胖、长高了。“听说你减刑了,祝贺你。”我真诚地对他说。 

    “是的,我很感动也很难过,我犯的罪,判多少年也不算多啊!”徐力低下头说。 

    “少管所也是一所学校,你只要珍惜大好时光。将来出去为国效力,没有知识不行!这也是你妈一生的希望……” 

    一提到妈妈,徐力的眼睛红了,眼眶里噙满了泪水。“我会努力的,我还让我爸带来了《红岩》、《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还借给别的人看。” 

    当新世纪的太阳升起的时候,我收到徐力从少管所寄来的信。可以说,这是进入21世纪以来最让我高兴的一件事。信中说当他得知以金华四中为基点建立了“知心家庭学校”,建起了与父母沟通的桥梁,他非常高兴。他还提出给父母写一封信等几种与父母沟通的办法,并希望我能把他的切身体验告诉所有的父母和孩子,这是他现在唯一的心愿。 

    我相信,“知心春风”一定会压倒“心灵尘暴”。当和谐的家庭气氛建立起来,当父母与孩子成为“知心朋友”之日,家庭将成为“知心的小屋”,而不是“沙尘暴”的发源地。 

    (卢勤 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副总编、中国少年报“知心姐姐”) 

 

【篇三】徐力杀母事件浙江金华中学生弑母案改判内幕



今年1月17日中午,放学回家的浙江省金华四中高二学生徐力吃过中饭后,因不满其母对他的严格管束,趁正在卧室织毛衣的母亲不备之机,用铁榔头向她头部猛击,导致母亲死亡。这一事件震惊全国,引起了全社会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和重视,以至于江泽民总书记就本案及另两起学生案件发生的社会原因发表重要讲话。徐力弑母案引发了人们对于教育问题的深刻思考,使全社会对学生“减负”问题的关注达到空前的程度。

今年3月30日,浙江省金华市人民检察院以徐力犯故意杀人罪,向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不公开开庭审理,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徐力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不适用死刑,在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内从轻处罚。

4月29日,根据徐力的犯罪情节,鉴于该案具体情况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为贯彻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刑事政策,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处徐力犯故意杀人罪,有期徒刑15年。徐力对此表示服判不要求上诉。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意味着他已经“在内心里给自己判了死刑”。

其父作为法定代理人依法为徐力提出上诉。10月30日,徐力的父亲收到省高院的判决书:维护一审刑事判决中的定罪部分,撤销量刑部分,改判为有期徒刑12年。

改判:意味着徐力还有机会高考

法院改判的理由是:徐力犯罪系一定社会环境下家庭教育压力所引起,有一定的特殊性,徐力一贯表现较好,犯罪后有悔罪表现等,对其从轻处罚的幅度还可适当加大。上诉及辩护人提出有关量刑过重的部分理由可予采纳。

改判后减了3年徒刑。这3年对徐力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呢?现年17岁的徐力,倘若一审判决15年有期徒刑,即使徐力在服刑期间表现再好,再突出,给予减刑,但按法律规定服刑时间必须达到刑期的一半以上,也就是说徐力在改造表现最好的前提下,出狱时至少已是25岁,这就错过了受正常教育和参加高考的机会。而改判后减了3年徒刑,在同样的前提下,徐力出狱后还可以参加高考。金华四中也表示将为徐力保留学籍,并为他在服刑期间提供教材,帮助他完成学业。

对于省高院的改判,两位辩护律师认为:对徐力按情节从轻量刑,是符合我国刑法的立法本意的,也是符合社会大多数人的价值取向的,它不是机械地理解法律,其意义不仅仅在于挽救了徐力,更在于真正的法律公平。因为一念之差,徐力将要用稚嫩的双肩同时承受起丧母、失学、被监禁的沉重打击,这是徐力的悲剧,值得引起社会各界的深思。

一些司法工作者对省高院的改判,各种看法都有。他们认为至少改判肯定会对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不过任何事情都有两个方面,就看你从什么角度、站在哪一个立场来看待这件事。也有人提出,徐力弑母的行为极为残忍,一审判15年已经是酌情从轻的处罚,法律就是法律,不能因为某些让人同情的因素而让法律产生“弹性”。

10月31日,徐力的父亲在电话中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徐力打死自己的母亲,我也是很恨的,一个美满的家庭就这样毁于一旦。一审徐力未提出上诉,说明他心里确实有悔改之意,这个人还可以挽救,所以我才为他上诉啊!可怜天下父母心,我失去了妻子,总不能再失去儿子。省高院的改判,挽救了徐力,让徐力有了希望,也挽救了我们这个破碎的家庭。”

联名信:为什么有那么多母亲同情他?

法院判决当天,徐力家的邻居许文英等39人联名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写信,请求对徐力从轻量刑。在这封联名信中有24位是40岁至60岁的女性。

信中写道:“我们是徐力家的邻居,我们所熟悉的徐力是一个讲文明、懂道理、讲礼貌、尊老爱幼的好少年,在学校是个好孩子,在我们心里也是个好孩子。事发后,我们总觉得不可思议,我们邻居都怀疑是否由于精神负担过重造成短时间的精神错乱。徐力只有17岁,还是在校读书的孩子,他的人生观和道德观念还未定型,而他的大部分时间是在学校、家庭里度过的。学校注重应试教育,对素质道德方面的教育比较少。家庭中父母‘望子成龙’的想法,实际上是一种‘逼子成龙’的做法,社会上人员下岗、工作竞争也使他产生思想负担和压力,这些都是徐力产生犯罪的原因。听了金华市中级法院判了15年徒刑,我们作为徐力家的邻居,都感到这样会毁了孩子的一生,都希望省高院在二审中尽量从挽救一个孩子的角度,尽量从宽处理,给孩子一个悔改的机会。”

一个月后的6月2日,浙江省江山火车站吴淑珍等86位群众和职工联名向省高院写信,其中有25位是女性,这封激情洋溢的信发人深省:“徐力之罪,罪源何处?本人?家庭?学校?社会?家庭的教育不当和学校的素质教育跟不上,造成了徐力心灵上的畸形与扭曲的人生,与社会这个大家庭也是分不开的。从某种程度上说,人还未进入社会就已经被社会所遗弃,我们也为之而痛心。法院判罪量刑三、五年,徐力的以后人生就无亮点可言,更不用说判他15年的徒刑,32岁刑满释放后,他能为社会做点什么?光阴已磨去了他的狰狞,社会对他的认知度到底有多深,我们无从分析,也无法猜度,难以想象,望他能好自为之,愿法院能体察。”

6月11日,徐力父亲的工作单位江山火车站货运室的全体职工,他们希望省高级法院考虑到徐力的认罪态度能酌情从轻处罚。

6月12日,杭州铁路分局衢州车务段、中国铁路工会衢州车务段委员联名致函省高院领导,他们以在铁路运输线上工作了31年,现是三等公伤残疾的徐力父亲单位的名义,请省高院考虑徐力一家的实际状况,在对徐力量刑时给予从轻处罚。

律师:有别于一般犯罪

5月8日,徐力的父亲徐有修作为其法定代理人向浙江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刑事上诉,要求依法改判。他认为,被告人徐力在案发时的主观故意不是以剥夺被害人的生命为目的,只承认了惩罚被害人,将被害人敲昏过去这一事实。公诉机关也未提出任何能够证明被告人主观故意的证据,故被告人只构成故意伤害罪,判为故意杀人罪与事实不符。另外,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发生,是因为社会和家庭的双重压力,导致被告人心理畸形,不具有完全正常的精神状态下所做出的行为,应与一般犯罪有所区别。一审对被告人量刑过重,违反了罪刑相符的刑罚原则。

浙江省惟一被司法部授予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的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受徐有修的委托为徐力提供无偿法律援助,该所主任、著名律师胡祥甫和朱智慧依法担任其二审辩护人。

在辩护词中,辩护人认为,本案是一起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直接引发了全社会关于教育问题的深入思考。社会对于本案的关注,远远超过了案情的本身。一审判决虽然在量刑时考虑了徐力作为未成年人的特殊身份,但是显然没有结合徐力的犯罪情节、我国刑罚的目的和对徐力的酌定从轻情节,其在量刑上是偏重的。理由有三:一是本案发生具有特殊的社会原因。众所周知,我国中小学生负担过重已是一种普遍现象,对盛行几十年应试教育方法的批判,在几年前就已经开始。但本案的发生直接引起了管理层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和重视,以至于江泽民总书记就本案及另两起学生案件发生的社会原因发表重要讲话。辩护人希望总书记讲话指明的这些社会原因,合议庭审理时能一并考虑。近年来愈演愈烈的应试教育之弊端所引发的严重社会后果,不能仅让一个年仅17岁的中学生稚嫩的肩膀来挑。二是被告人徐力的犯罪心理符合司法实践中关于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认定。

本案发生后,金华市教委专门成立了有心理学专家参加的调研小组,深入社会、家庭、学校,并几次直接与徐力见面,在该调研小组调研基础上形成的金华市教综(2000)10号文件《金华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亲子杀母事件”的通报》中,心理学专家对徐力的犯罪心理做了详细科学的分析。从分析可以看出

,本案的产生是徐力长期心理压抑的情况下一次偶然的爆发性反抗,这使得本案的犯罪情节类似于长期受他人迫害而杀人,只不过这种迫害是在一种亲情、母爱的外衣下出现的精神迫害。三是徐力是一名在校中学生,致生母于死的原因是母亲对他过高的学习压力,“不想让母亲活得太累”。案发后,徐力内心相当自责,痛心。一审判决后,徐力本人表示服判不上诉。虽然现由徐力父亲提起上诉,但事实上,被告人徐力已在内心里给自己判了死刑。对他而言,内心的愧疚已是永久性的、最严厉的惩罚。从对徐力判处刑罚的目的而言,刑罚的教育作用是最主要的,本案在量刑时应以教育的角度予以从轻考虑,量刑应符合社会公正观念。二审期间,社会各界对徐力一案,希望能考虑实际情况,在量刑时予以从轻处罚。所以,从社会公正观念的角度看,本案量刑也应予以从轻。而且,徐力一贯表现较好,系初犯,偶犯,且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如刑期过长,徐力将长期与各种罪犯关押在一起,对正处于成长期的徐力而言,不利于培养其健全的人格,导致其刑满出狱后无法适应正常的社会生活。所以无论是从我国刑罚的目的,还是从量刑的原则考虑,对被告人徐力判处有期徒刑15年均是偏重的,不利于对徐力的教育改造。

甚至有人说:徐力才是“受害者”

素不相识的上海三位教师写给《文汇报》的信,更是以情以理叙尽了挽救徐力的理由:“看了金华四中高中生徐力的报道后,我们办公室几位教师全都哭了,泪眼相视,我们深深地为徐力这样一位品学兼优的学生在瞬间的失控行为、为徐力的前程而感到痛彻心肺的惋惜和担忧。对于徐力这样一位纯洁的优秀少年,一位在校的中学生,将要面对法律的严惩,真的太可惜了。但愿时间能退到1月17日以前,所有的一切均未发生过,那该有多好!甚至有人讲:徐力才是受害者,是他母亲用怪异的教育方法毁了他。作为教师,我们想谈以下三点看法:一、徐力致母于死的行为在动机和性质上与一般凶犯有天壤之别。二、徐力长期处在母亲的高压威逼下,悲剧的发生是必然现象,学生是精神上最大的爱害者。三、徐力曾是个有潜力的好学生,决不能因他的一念之差毁了一生,作为园丁的我们,也不能眼看着一棵正在茁壮成长的好苗因此而毁了。请社会各界能尽最大努力地挽救他,千万不要丢下他,请司法机关、学校、老师和同学们伸出双手拉他一把,请学校保留徐力的学籍,请给他一线希望吧!救救徐力吧!”

一位居住在上海市南码头路233号汇款人为“园丁”的读者给《文汇报》总编辑室汇了1000元钱,这位“园丁”在汇款附言和一封信中,希望将这钱交给徐力的母校,请校方根据教学进度分别为徐力购买教科书,并能配以辅导,以帮助徐力完成高中学业。

同学:他本来有美好的前程

6月24日,徐力初中时的24位同学,联名写信给省高院审判长,这是徐力同龄人的心声:“徐力同学本来会有美好的前程,在我们和他相处的三年里,他无论在学习上还是思想上都可以说是一个优秀的学生,一个诚恳的朋友。当你有困难的时候,他总会伸出双手全力地帮助你;在参加公益劳动的时候,他总是走在最前面;在学习上,他名列班级前茅;在工作上,他努力负责,年年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如果不发生这件事,他也许将成为国家的栋梁。然而就因为那一念之差铸成大错,这种事情谁都无法预料,我们只能表示深深的遗憾和痛心。恳求审判长为了徐力的前程着想,给他有个悔过的机会,从轻判决。”

就在同一天,徐力原来所在的高二(4)班的全体同学,也联名呼吁“请把徐力同学的案件从宽处理。”(《今日早报》2000年11月3日) 

 【篇四】徐力杀母事件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及典型案例

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及典型案例

时间:2010-10-31来源:中国青少年维权中心编辑:孙雪松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语出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这句写于110年前的名言寄望中国青少年进取、创新、有所作为,它激荡着一代代中国人的心。青少年被喻为“祖国的花朵、八九点钟的太阳”,是国家希望之所在,那么如何使青少年健康成长则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如今是网络社会,网络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据有关机构预测,2010年中国的网民数将达4亿,其中25岁以下青少年网民超过1亿,而青少年网络成瘾数量庞大,约为2400万。可以说,网络正在改变着青少年的生活、思维和行为方式,甚至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90%以上均来自网络。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调查显示,80%的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或受到网络不良信息的侵蚀而犯罪。

为了认真贯彻团中央书记处关于“加强青少年网络素养教育”的指示精神,提高青少年网络素养,增强青少年自身免疫力,积极发挥新媒体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作用,探索共青团组织服务于青少年成长的有效途径,中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共青团北京市委、中国青年报、新浪网共同发起“大家E起来”的青少年网络素养大讲堂活动。

在青少年犯罪屡屡发生的今天,很多误入歧途的青少年让人揪心,他们再也不能享受美好的青春年华,而是背负上了沉重的精神枷锁。因此,如何使青少年健康成长已成为一个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本期栏目就从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原因、预防等方面进行探讨。追本溯源才能理清源头,从根源上杜绝青少年犯罪的诱因才能真正预防和杜绝此类悲剧的发生。徐力杀母事件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在我国呈明显上升趋势,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的稳定。青少年犯罪问题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如何有效的预防、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当务之急。

1、青少年犯罪现状

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现状相当严峻,引起了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广泛关注。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十五”期间青年发展状况和“十一五”期间青年发展趋势研究报告称,“十五”期间青少年犯罪增加68%,未来5年进一步增加。报告指出,“十五”期间青少年犯罪总体数量呈上升趋势,未成年人犯罪增长迅猛,其中全国法院判决的青少年罪犯5年间增长12.6%,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增长情况更加突出,5年间上涨68%。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暴力文化影响等原因,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危害社会的行为逐渐增多。“十五”期间,中国青少年人口总量由低谷开始爬升进入一个稳步上升期,而目前中国整体犯罪率,包括青少年犯罪率都处于上升状态,因此未来青少年犯罪总量将进一步增加。

青少年是一个民族的希望,用法律来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用教育来预防青少年犯罪,是我们建设和谐社会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宋庆龄先生曾经说过,什么事情都可以等待,但少年儿童的教育不能等待。因此,加强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研究已是刻不容缓。

2、特点

当前,青少年犯罪现状是:所犯罪行严重,大案要案多,社会危害性很大。青少年犯罪还经常表现为抢劫、故意杀人、盗窃、绑架等故意犯罪,很少为过失犯罪,犯罪时不计后果,手段残忍,社会危害大。其主要特点有如下几方面:

(1)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在当代社会生活中,青少年犯罪在全部犯罪中所占的比例较高,且呈上升趋势,据公安部在一篇治安形势分析的文章中披露:1998年终被公安机关查获的刑事案犯中,未成年人就已占21%;而近几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更是触目惊心,我国每年大约有15万未成年人因有违法犯罪行为而遭到公安机关查处,其中3万余人被判为少年犯。未成年人的犯罪比例如此之高,不能不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2)犯罪的低龄化趋势明显。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70年代提前了2至3岁。近年来,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杀人、强奸、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日益增多。从青少年所处年龄段的心理特征来看,这一阶段青少年的生理发育的普遍提前,而心理的成熟程度远远落后生理的成熟程度。生理上的“相对成熟”和心理上的“不成熟”容易造成青少年犯罪的低龄化。

(3)犯罪的暴力程度加深。由于青少年正处在生长发育期,好动、精力充沛、体能好,但同时自制能力较差,容易激动,是非观念不明确,责任意识缺乏。这些容易导致青少年好逞英雄,用粗暴、残忍的手段破坏侵犯他人的人身权益。其目的可能仅仅是显示其“有能耐”、“厉害”,其暴力犯罪中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冲动性和愚昧性。

(4)团体犯罪成为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形式。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的趋势从单一、个人犯罪转变成有组织、有策划、有目的、有分工的团体犯罪,更有甚者向黑社会发展。青少年团伙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两个,一个是以财产为目的的犯罪集团,如团伙盗窃、诈骗、抢劫,另一个是侵犯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集团,如流氓团伙。

有关资料显示,未成年人犯罪中已有70%是团伙犯罪。由于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结成团伙可以互相壮胆,减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于得逞。当前,有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拥有严密的组织系统、作案纪律和防侦破措施,已经形成黑社会组织的雏形。

(5)利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犯罪。我国青少年犯罪时利用一些新兴的科技成果,如利用计算机进行犯罪活动。专家认为,随着大众传播工具的普及,各种智能化犯罪手段通过诸多途径,会纵横交错地影响青少年犯罪手段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6)地市闲散和流动的青少年犯罪问题成为新焦点。

据公安部门调查,流动在大中城市的外地青少年人口的数量近年来增长较快,除了随其在该市打工的成年亲友流入外,有些是厌学、失学或受不法分子欺骗被迫滞留的。由于这些青少年只能做一些报酬很低的工作,甚至可能找不到工作,而城市的生活水平又较高,贫富差距也较大,这些青少年很容易产生不满情绪,从而做出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

3、青少年犯罪典型案例及分析

随着当今社会传播媒体的空前发展,青少年以敏感的心灵感受着时代的变化,见多识广,早熟、早

知、思维活跃。而在另一方面,青少年犯罪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无论从犯罪动机、犯罪形式、犯罪的手段等等方面都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

案例一:“蛊惑仔”引诱学生犯罪

一名年仅16岁的女中学生露露听说有个低年级的同学骂她,就叫来几个朋友,把那个女孩暴打一顿;另一名18岁的女生燕子参与5起抢劫,抢钱近5000元。问起她们这么做的原因,她们竟然回答说:“当班长、学习尖子远不如当大姐大威风!”据燕子和露露说,为什么要选择用打架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呢?因为她们看到电视、录像里都是这样,挺牛的,相比于单调乏味的课本上的说教和家长的唠叨,她们当然更喜欢情节生动的电影故事,看得多了,就觉得,认“干哥哥、干姐姐”比友谊重要,电影里的“老大”都用拳头自己解决问题,找老师、报警都是小角色。

在电影中,那些大哥、小弟动不动就挥刀冲上街头,都是让人佩服的英雄„„正是由于这些电影电视的“蛊惑”,一些家庭幸福、在校表现良好的学生开始“出轨”。不良的社会环境目前已经成为未成年人形成犯罪心理的重要外部原因,有关部门必须加大扫黄打非的力度,消除环境给青少年带来的不良刺激,这对青少年的成长至关重要。

案例二:未成年人犯罪也要负责任

2000年12月17日晚,户县15岁少年王某为图好玩竟想制造火灾。他先将一堆麦草点燃,但因火势较小没有引起他人注意,又窜到同村张某家老屋处,用火点燃一把干麦塞入门洞引起大火后,王某便躲在暗处观看村民救火。火越烧越大,烧毁了房屋,烧死了一头耕牛和一些用具,损失达7000余元。法院鉴于王某未成年,遂依法作出减轻处罚判决。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个月,其父母赔偿受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7000余元。

如何确定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年龄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了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未成年人犯罪是否负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原则与成年人刑事案件相同,赔偿责任一般应当由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承担。未成年被告人有个人财产的,应当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监护人予以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案例三:花季年华为何心狠手辣?专家提醒警惕青少年暴力

如果调阅一下各地的报刊,就会发现几乎每天都有不少青少年犯罪案件的报道,其中还有一些性质相当严重的恶性案件。这些报道和其他千奇百怪的事情同时挤在大小报刊的社会新闻版上,成为新闻生产和消费的一部分,你可以去注意,也可以忽视,似乎不再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在这种“司空见惯化”的中间,不知掩藏了多少青春的残酷和悔恨。

十七岁

今年3月25日,未满18周岁的黄新锋、黄惠民和丁雄壮3名少年一起来到金华一家小录像厅,他们来的目的很明确:杀掉独自一人守店的店主姜雪梅,抢光店里的钱。晚上8点,他们佯装看通宵录像租了10个碟片,然后躲进店内一间房屋看录像。当晚10时许,姜雪梅关掉店门进里屋打扫卫生,黄新锋3人突然站起来卡住其脖子,用拳头和板凳猛击她的头部和身体。最后她死了,3个少年在一个多礼拜后就被抓捕归案。

浙江省金华市第四中学一名高二学生17岁的徐力放学回家,母亲吴凤仙开始不停唠叨他的学习成绩排名问题,总觉得母亲给自己压力太大的徐力于是操起一把铁榔头,将母亲杀害。“好学生徐力杀母”案一度震惊全国,最后他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十五六岁

2001年3月2日下午,包头市东河区某中学两名初三学生,在班级卫生扫除中追逐耍闹,其中一位不小心将另一位的毛衣撕开一个小口,两人遂互相推搡争执。老师将他们带回办公室进行劝导,两人均表示和解。不料,放学后,在三名同学的怂恿下,毛衣被撕破的同学再次追上对方要求赔件新毛衣,对方不答应,两人又扭打在一起。厮打中,毛衣被撕破者手握借来的小刀挥舞捅扎。据当时在场的同学讲,由于天色已晚,谁也没有看到刀子,也没看到被扎者受刀伤。被扎的同学后来经医生检查才发现,他的颈部和左前胸各中一刀,最后他因抢救无效而死亡。三个月前,呼和浩特市某中专学校一名16岁男生为了一个小小的误会,用刀捅死了自己15岁的同宿舍同学。

2001年1月24日晚11时30分,郑州市16岁的少年张璐璐在回家时发现父亲又在毒打小妹。在张的家里,父亲打孩子早已成为两代人主要的情感表达方式,但这次,少年再也忍不了了。于是他将42岁的父亲张书慧一刀捅死。在医院里,张璐璐对民警说:“你们回去吧,我自己做的自己当。”随后,张璐璐亲手为父亲穿上寿衣,去派出所投案自首。

十三四岁

2000年8月29日17时,昆明市某中学学生14岁的超然、大伟(均为化名)各带一把匕首,窜至昆明市某小区,以借伞为名进了杨家,趁主妇王某转身拿伞之机,超然冲上去勒住王的脖子,大伟用沙发垫捂嘴,把王拖进卧室,用准备好的匕首疯狂地刺向王的胸部、背部和大腿,共计50余刀。见王还未死,又从王家厨房内拿来菜刀,朝王的颈部一阵乱砍,直至将王杀死。他们还抢走王身上仅有的7元钱。他们将尸体抬到了事前看好的楼顶藏匿。二人回到房中后,用水冲洗现场血痕后逃离。3天后,公安机关在学校内将犯罪嫌疑人超然、大伟抓获。这起杀人案的起因是,超然与同班女生15岁的杨某悄悄谈恋爱。杨某的母亲王某发现后及时劝阻了自己的女儿,王还多次劝超然。于是超然认为是王有意阻碍他与杨某相好,便产生了将王杀掉后继续与杨某恋爱的想法。

2000年3月,一起发生在校园内的暴力案件在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城内掀起轩然大波:一名不满14岁的初二学生,因与同班同学在上课期间发生口角,竟抡起锄头打在其同学头上,致该同学颅内血肿,经医院抢救无效,于34小时后死亡。

1999年10月,武汉未满14岁的宝儿(化名)因父亲催促其上学,从父亲的身后用斧头对准其头部左

侧连续砍了五斧头,此时父亲正在为他做早饭。宝儿的父亲李敦夭今年53岁,是阳逻船厂退休职工,他和妻子育有五女一子,李和宝儿住镇上,老婆和女儿住乡下。李在生活上对儿子宠爱有加,宝儿十三四岁了,李还替其穿衣、洗澡甚至擦屁股,每天早晚接送其上学、回家。李被砍伤后由于失血过多在家中死亡,宝儿于当天晚上将其拖至宿舍楼西边自家菜地旁的厕所边的杂草里,将家里的血迹擦干净,直到几天后母亲前来探望并向单位报告丈夫失踪,宝儿一直对杀父一事不以为然。

十一岁

今年农历正月初三(1月26日)抚顺市东湖区一11岁小儿,因恼恨母亲缴走自己的压岁钱,先是拽住其母头发挥拳就打,后又一刀将其捅死。面对警察盘问,小儿煞有介事地编造了一个个谎言。当谎言被揭穿后,此子一拍胸脯,说道:“进去就进去吧,能咋的?”

早有新闻媒体在报道青少年犯罪时提出了“十五六岁现象”,报道中引用的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另外,还有媒体称,据全国公安部门的抽样调查:在全国犯罪总量里有一个“17岁现象”,就是说17岁左右的犯罪特别多。在整个青少年犯罪中,18岁以下的青少年犯罪达80%以上。

中国政法大学法社会学与青少年犯罪研究所所长皮艺军就此表示:从公安部统计的数字来看,十五六岁犯罪的比例并没有这样惊人。我国青少年犯罪的高峰期出现在80年代,到现在始终处于一个居高不下的态势,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的犯罪比例并没有大幅增高的趋势,到1995年,未成年刑事案件作案成员数占所有刑事案件作案成员数的比例从80年代中期的20%以上,下降到了10%左右,并且一直基本保持在这个水平。所以说从比例上来看未成年人犯罪并未比过去增加。但在这个数字下我们也应该考虑这样的事实:80年代的青少年是生育高峰期出生的一代,他们在总体人口中所占的相对比例是很高的,而现在的青少年是独生子女的一代,他们在总体人口中占的比例比80年代要少很多,因此从总人口中所占比重的角度来看,青少年犯罪确实有增多的趋势。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当前青少年犯罪中最值得关注的问题并不是数量、比例的问题,而是犯罪性质的问题。从犯罪性质来看,现在青少年犯罪比过去严重很多,这不在于犯罪的数量、比重的增加,而在于犯罪的严重性、危害性的增加。青少年暴力犯罪的比重和程度都增加了很多,如杀人、抢劫、强奸、恶性伤害案件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其中抢劫又是这几年增加速度最快的暴力犯罪。

【篇五】徐力杀母事件法治课教案

从小树立法治意识远离违法犯罪

一、对未成年人开展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未成年人处于人生特殊时期,既是身体快速发育阶段,也是各种知识、社会阅历迅速增长阶段,增强法制观念,树立遵纪守法意识,预防犯罪尤为重要。

我想先从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例说起:对于这个案例可能存在我们周围,有同学也可能以为是小事,但真的是小事吗?请听案例:

2009年2月16日,17岁的陈某和16岁的小卢以及尚不满15岁的张某三人,因要办事身上没钱,于是来到**市某中学门口,打算在学生放学后,向该校学生借钱。等到放学后,三人立即向以前认识的学生借钱,谁知分文也未借到。在这种情况下,三人就决定实在借不到,就硬要。于是先由年纪较小的卢、张二人在校门口用言语威胁的手段,向两名学生分别要来人民币2元和1元。随后,因又听说有一个学生身上带着320元钱时,卢、张二人立即向其索借120元,被该生当场拒绝。于是卢、张二人将其带到学校附近一围墙处,连同陈某一起继续言语威胁。但是该生不同意借钱给他们。于是,三人便用暴力手段强迫该学生交出了120元。案发后,被抢学生立即报了案。随后,陈某退回了全部赃款,卢、张二人也在随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明确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陈某、卢某和张某三人案发时均已满十四周岁,其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鉴于三人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三人作出如下判决:陈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卢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张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上述三名被告人均系未成年人,三名被告人因为身上没钱临时起意抢劫之念,导致了因一念之差,而获徒刑的结果,不仅给社会带来了危害,而且也给家庭带来了极大的伤危害。同学们,你们现在大都十五六岁,正值青春年华,由于其生理及心理还都不成熟,再加上不良社会环境的影响,容易造成犯罪。自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由于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其他社会领域的制度,尚未完全确立等诸多因素综合作用导致了未成年人犯罪数量的增加,因此,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中国乃至世界范围内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如何防范和遏制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需要引起人们的高度警觉,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1、犯罪年龄低龄化

近年来,犯罪的高发期年龄在18岁左右,其中以14-16岁少年犯罪更为突出,并呈现越来越低龄化的趋势。另外,在校生犯罪有增多势头,有的学生逃学、辍(chuo)学、离家出走,流浪到社会后以盗窃、抢劫为生。

2、暴力犯罪突出

暴力性犯罪是以给被害人造成肉体上的损害为主要手段或以人的生命、健康为直接侵害对象的各种犯罪。未成年人年龄偏轻,模仿性较强,犯罪时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往往不顾一切,不计后果,仅凭一时冲动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纵火等暴力型犯罪。很少为过失犯

罪,犯罪时不计后果,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现在孩子的暴力倾向最简单的例证随处可见。比如说,过去几岁的孩子斗嘴时最爱说我打你,现在的口头禅变成了我杀了你!

北京一少年为偷钱上网将奶奶砍死爷爷砍成重伤。17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小新投案自首。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小新告诉记者,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

3、犯罪手段成人化

目前青少年犯罪类型从以前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盗窃、强奸等罪名扩展到运输毒品、绑架等以往多为成年人犯罪所触犯的罪名。而选择犯罪对象的成人化,如出租车司机、摩的司机、均成为未成年人犯罪对象。过去未成年人犯罪一般具有突发性、偶发性的特点,而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大都有预谋,作案前经过精心策划和充分准备,作案后及时毁灭罪证,破坏现场,扰乱警方视线。这些从报刊影视上学到的反侦查手段被频频使用,犯罪手段残忍,危害后果严重。比如:**县某初中五学生入室抢劫案。陈某是某初中二年级学生,他曾因偷东西被人发现,告诉了陈某的父亲。陈某的父亲为此对陈某进行严历的看管,放学回家后就不让陈某上街闲逛。陈某在家里却迷上了电视警匪片。2000年间11月9日凌晨2点许,他模仿电视里的镜头,携带一把水果刀和一块蓝布,窜至市场里的食杂店,用蓝布蒙面,踢门入店,把正在熟睡的被害人揪起来,把水果刀架在被害人的脖子上,要被害人拿出钱来,陈某抢得人民币155元。第二天,陈某把抢劫的事告诉了同学刘某、陈某、朱某和林某,刘某等四人认为陈某的行为很刺激,也模仿陈某,在2000年12月6日凌晨1时许,用黑布蒙面,携带二把水果刀,窜入同一家食杂店内,抢走人民币920元及香烟等。后该五个人因犯入室抢劫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4、突发性

未成年人生理发育快,心理状态不够稳定,自我控制能力弱,容易冲动,一般地表现为犯罪前无预谋无策划,往往是没有怎么想,就行动起来了,感情一冲动,法律全不顾,常常是走到哪里,遇到什么突发事件,想干就干,说打就打,说杀就杀,把犯罪活动看成英雄行为。把人命当儿戏,不计后果,不顾影响。正是这种突发性的具体表现,有的同学看到寝室无人就顺手偷取钱物,有的为了打乒乓球争输赢,吵嘴打架,拿起球拍砸他人头部,不计后果,最终酿成大祸。比如:浙江省**市第四中学一名学生17岁的徐力放学回家,母亲吴凤仙开始不停唠叨他的学习成绩排名问题,总觉得母亲给自己压力太大的徐力于是操起一把铁榔头,将母亲杀害。好学生徐力杀母案一度震惊全国,最后他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

5、作案人员多为辍学者

未成年人易冲动且好动,一旦失学,则三五成群聚在一起且很少归家,但他们没有固定

生活来源,特别是当他们要挥霍摆阔、享受攀比时,他们就将目光盯在公私财物上。绝大部分犯罪分子都是没有读书的未成年人。比如:辍学未满18周岁的黄新锋、黄惠民和丁雄壮3名少年一起来到一家小餐馆,他们来的目的很明确:杀掉独自一人守店的店主姜某,抢光店里的钱。晚上10点,他们到小餐馆吃饭,一直吃到当晚12时许,趁店主姜某进里屋打扫卫生时,黄新锋3人突然站起来卡住其脖子,用拳头和板凳猛击她的头部和身体。最后她死了,3个少年在一个多礼拜后就被抓捕归案。借此机会呢,我要真切地提醒各位同学,珍惜眼前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好好学习,好好把握住现在。

四、我国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类型

原先主要表现为盗窃、抢劫、寻衅滋事、强奸、伤害、绑架等,而现在则向涉毒、涉枪、赌博、卖淫嫖娼、计算机犯罪等领域扩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仍以财产犯罪为主,这和一般未成年人没有固定的劳动收入、而又贪图生活享乐、任意挥霍有密切关系。多发的犯罪类型排列次序依次为抢劫、盗窃、强奸、伤害等,其中的抢劫、盗窃和抢夺等犯罪,约占未成年人犯罪类型总数的80%左右。

未成年人犯罪的类型大致分为以下几种:

1、从属型犯罪

未成年人由于思维尚不成熟及社会经验的不丰富,容易成为成人犯罪时控制的对象,并且未成年人由于对奸坏的识别能力差,在作案时处于一种死心塌地的从属地位。例如:17岁的骆某在与成年人李某所进行的盗窃活动中,一次又一次的充当放风的角色,事后未得任何赃物。但仍心甘情愿地去做,仅因为李某平时给他买两碗面条,在他不顺心时说两句安慰的话。为了这个简单的原因,骆某甚至两三个月不回家,李某吃住在一起,连续做案十余次。

2、团伙型犯罪

未成年人以一定的特征如地域、性格、年龄、同学等形成一个个的团伙,经常聚在一起,形成随声附和,或碍于情面不好推辞共同作案。团伙犯罪的一大特征就是一个老鼠坏一锅汤,一个人带坏一群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团伙犯罪(如:结伙抢劫、结伙偷盗等)。他们往往模仿武侠小说、武打影片中帮派活动的形式,结伙成帮、结帮成派,共同进行犯罪活动。比如,当初播放《水浒传》时,就有孩子模仿**好汉结拜兄弟四处打杀。不少孩子确实是将影视作品中的大侠、英雄作为自己的偶像,而这些大侠、英雄有时候更像是杀人机器。再如:徐某等四人合伙抢劫一案,除徐某外其余三人都是在校学生。先是由徐某提出去打某某,在打人过程中又由徐某提议发生了抢劫他人财物的行为。三名学生被捕入狱后,很是后悔,认识到不该和徐某这样的人混在一起。

3、报复型犯罪徐力杀母事件

有些未成年人在受到不公正待遇后,或因处理不及时,或因对处理结果不能理解,就采取同样的手段去对付别人,从而走上犯罪道路。例如在校生雷某在自己和同学遭到社会流氓殴打,并被抢走钱物,自己学校,派出所报告又未得到及时处理后,出于一种报复心理,去打别人,抢夺别人财物后,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毁了自己的前程。再例如17岁的卢某上学时被校保安殴打,虽然学校及时进行了处理,但卢某认为处理不当,辍学后,携带木棍,到校将校保安打伤。还有: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男,汉族,17岁,初中文化,江西省人。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在**后埔某网吧上网,因其盗用他人帐号上网被管理员发现而被赶出网吧,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纠集了两名身份不明的男青年到该网吧为其被赶出的网吧的事出气,到网吧后该三人将网吧管理员李某打成轻伤,将另一管理员黄某的手划伤,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检察机关经审查以寻衅滋事罪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批准逮捕。

4、冲动型犯罪

未成年人由于心理的不成熟,不易控制自己的情绪,遇事不够冷静,往往做出一些事后自己也感到后悔的事。例如:17岁的杀人犯赵某,由于骑车与他相撞,在遭到殴打和辱骂后,

失去理智,掏出随身所带的水果刀,连砍数刀,致人死亡。被判无期后,深感后悔,希望用自己的例子教育别人。再如:2002年9月21日,**县某校学生卓某因张某对其殴打,把被殴打的事告诉了同班同学姜某等人,要他们第二天晚上晚自习找张某算帐。次日晚自习第一节下课后,卓某带着姜某等人到张某的教室外挑衅,张某欲持水果刀冲到教室外与卓某等人殴打。第二节上课时,张某把有人要殴打他的事告诉了班主任,因班主任不知挑衅者的班级,仅要求张某晚自尽回家时结伴而行,未深入处理此事,亦未与学校保卫科联系。卓某等人则要求姜某等人在晚自习后到学校门口拦截张某。晚自习后,张某携带一刀水果刀走出校门,当卓某看到张某走出校门,即和姜某等人围住张某,对张某进行殴打,在殴打过程中,张某从口袋里拔出水果刀乱捅,姜某的左胸部被捅中,经抢救无效死亡。张某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5、无知型犯罪

这一类型的未成年人罪犯缺乏最基本的常识,甚至入狱后,对自己的罪行仍不能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例如:抢劫犯胡某骑车与他人相撞,要求赔偿未得逞后,就强行抢走他人钱物,并始终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当行为;再例如:抢劫犯李某认为找别人要点东西,不给打两拳没什么大不了的,甚至认为自己是正大光明的找人要,又不是偷偷摸摸地去偷,怎能算犯罪。此外还有一部分未成年人由于对性生理方面的知识不了解,出于对性神秘的向往而走上犯罪道路,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四、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1、家庭影响是失足的第一道坎

郭某自小父母离异,一直跟着父亲生活。自从父亲和另一名女子结婚后,便逐渐放松了对他的管教。他在某小学就读,却很少到学校上课,经常与一些在社会上流浪的孩子瞎混,并学着电影上的情节,自任这伙少年的老大,以致于后来发生的持刀抢劫案便是他主使。当晚参加持刀抢劫的13名少年,最小的才12岁,最大的也只有15岁。他们有的是缺少父母管教而经常逃学的在校学生,有的是家庭不和或父母离异无人照管而流浪街头的失学少年。缺乏家庭的管教,使他们胡作非为。

被告人岳某,男,1993年10月20日出生,小学文化程度,自幼丧父,后其母改嫁。2011年10月10日13时许,时年未满18岁的被告人岳某在**市城郊乡西街村委会门前,租用被害人郭某的出租车去**东岗村,并商定来回费用为100元。之后,被害人郭某驾车将岳某送至其在东岗镇东岗村的住处。岳某在家吃过晚饭,因无钱付车费,遂生歹意,趁被害人郭某不备之机,从立柜上拿起一把剪刀掖在腰间。当郭某驾车载被告人岳某返回**市区,行至河顺镇风门岭隧洞内不远时,岳某突然从腰间掏出剪刀,朝正在驾车的郭某的胸前猛刺一下,郭某停车与岳某搏斗。岳某伸手拉开副驾驶室车门准备逃窜,郭某见状也从副驾驶室出来,下车拽住岳某。岳某持剪刀朝郭某颈部、面部及身上猛刺数下。尔后,沿风门岭向北逃窜。被害人郭某险金沿公路追出数十米后,因失血过多而死亡。

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是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如果父母感情不好或离异、或家教不当、过度溺爱都会导致一些青少年形成性格孤僻、缺乏责任感等不正常心态而失足犯罪。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则为青少年团伙犯罪埋下隐患,现在很多家庭对孩子的过分溺爱和放任,使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无法形成是非以及价值的基本判断,以致唯我独尊、任性妄为。

2、不良环境是诱发暴力的榜样

2002年的一天中午,高一学生刘某又逃学准备去看录像,无意间看见有几个背着书包的学生在一家电脑游戏厅痴迷地玩电脑游戏,刘某感到好奇,便进去看个究竟。哪知这一看竟让刘某如痴如醉,大叫好刺激&&就这样,刘某开始迷上了玩电脑游戏。很快,刘某就把父母给的零花钱输了个精光。为了不让父母察觉这些事,他不好再向家里要钱了。一番踌躇后,

他决定学着录像片里那样去抢劫。他在地摊买来一把水果刀,到外面去转悠了好一阵子,始终没有找到下手的目标。这时,一个背着书包的女学生走过来了。刘某上去用水果刀在她的眼皮底下晃了几下:不许动,否则,我的刀子就送你去见阎王爷。女学生被吓得连连点头。刘某没想到这么轻松就弄到了钱,感到十分得意。他跑到游戏厅几下子就把抢来的钱输光了。回到家里,刘某整个晚上都是提心吊胆,生怕有人找上门来。几天过去了,什么也没有发生。这下刘某的胆子更大了&&。一天晚上,刘某在一个小巷子蹲下来,假装拿着一本书翻看着。不一会儿,一位40岁左右穿得还很时髦的中年妇女骑着自行车过来了,他一个箭步冲过去抓起那位妇女的挎包就想跑,哪知那位妇女的反应相当快,顺手就抓住了刘某的衣服领口,刘某拔出水果刀就朝那位妇女的腰部捅了过去&&。

社会环境中的消极因素是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催化剂。未成年人思想还不成熟、喜欢模仿,辨别能力差,容易受到不良文化、思想的影响。不健康的社会文化、书刊杂志、电子游戏等都强烈刺激着缺乏分辨判断能力、充满好奇心、处于青春发育期的青少年的感官,吞噬着纯洁的心灵。在有意无意的引导下,那些故事中的人物被意志薄弱的青少年视为崇拜的英雄偶像,竞相模仿,诱发青少年犯罪。不仅电子游戏,一些黄色书刊的毒害,暴力影视制品的影响,也使得一些青少年效仿而犯罪,被电子游戏所诱惑的高一学生刘某就是此种现象的典型。

3、缺乏免疫力是悲剧的催化剂

吴某6岁丧父,兄弟3人被母亲从苦水中拉扯成人。因家里经济困难,从小母亲便把吴某寄养在亲戚家。吴某在学校时整天和一些有不良习惯的同学在一起,从不安心学习。6年级的时候,因和班里的同学打架,被老师责骂,他一气之下,纠集了一些爱打架的同学把这位老师打伤,结果被送到派出所关押教育,直到母亲凑了几百元罚款后,他才被放了出来。母亲见他无心上学,就把他交给了表兄看管。谁知表兄竟是一个瘾君子,带着吴某染上了毒瘾。由于两人吸毒,表哥的几十万卖地款很快便在他们烟雾缭绕中化为灰烬。没有了毒资,吴某与表哥开始骗,骗亲人、骗朋友,久而久之,所有的人都离他们而去,母亲整天以泪洗面。看着母亲痛苦的样子,他曾经5次下决心戒毒,但都由于承受不住每天内心像蚂蚁咬一样的折磨,又重新吸了起来。为了搞到毒品,他们实施抢劫,后来被民警抓获,这一年他才15岁。

一些学生缺乏善恶、真假、美丑、荣辱的鉴别能力,对社会生活中的某些消极影响缺乏免疫力,容易步入歧途。他们流落街头,寻找知己,结成消极性的非正式群体,久而久之,极易走上团伙违法犯罪的道路。徐力杀母事件

五、如何有效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发生

1、做为青少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

实践证明青少年一旦养成了种种不良习性后要矫正过来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费更大的力气,因此,广大青少年就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要树立自尊、自律、自强的意识。这是一种积极的人生态度,也是青少年进行自我防范和赢得社会保护的途径。应该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和提高,增加抵御犯罪感染的能力。青少年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另外,还要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青少年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时候,及时逃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犯罪行为的随意侵害。

2、强化家庭教育,营造良好气氛。

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石,是传播和学习科学文化、传统社会道德规范的重要场所和课堂。青少年家长应加强对法律常识和德育知识的学习,用律己正己的思想和行动影响孩子,成为孩子的良师益友。家长的素质如何,教育方法科学与否,直接关系到青少年的心理

【篇六】徐力杀母事件对中学生早恋的一点看法

对中学生早恋的一点看法

易映梅

早恋,这是一个一提起来就会使学生、家长和老师们敏感的词。近些年来中学生早恋的问题已经得到了家长、老师甚至是教育学家的高度重视,教育学家认为应该“泰然处之”,老师们“不知如何是好”,家长则是“草木皆兵”,“谈恋色变”。可是本人以为早恋反应出来一个家庭教育的问题和一个社会问题以及学校的教育方法问题。

家庭教育问题。在当代中国的的应试教育制度下,家长们为了孩子能够上重点中学,好的高中,考上一所好的大学,对孩子的期望值太高。“望子成龙,望女成凤”这是大多数中国家庭中父母对儿女的期望。加上现在家里面多是独生子女,多数父母的童年又经历过太多的坎坷和曲折,致使这种期望变得更高起来。星期六,星期天不让孩子休息,给孩子们安排各种各样的学习班,目的是要培养孩子的“特长”,“能力”。本来在现在的应试教育制度下孩子们的学习负担就已经很重了,可是双休日还得不到休息,仍然要去学什么计算机,美术,手风琴,书法„„“温室里的花草”怎么能够经得起这样的“风吹雨打”?

家庭中父母很少能够听一听孩子的心里话,孩子在学校里面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家长也不能和孩子谈心。我记得有一项调查说现在学校中

的学生有了什么心事,有什么不开心的事第一个愿意告诉的不是自己的父母而是自己的好朋友。有的学生在学校里面成绩考差一点回到家里后就会被家长一顿暴打,我还听说曾经有一个学生家长因为自己的女儿有一门考试只考了98分,就把自己的女儿活活打死。这也许是传闻,但是曾经轰动全国的“徐力杀母事件”的原因也和此问题类似。子女和父母之间缺少勾通,而且还有越来越难于勾通的趋势,父母不信任自己的子女,以为他们在外面做什么什么样的事情,而子女也开始对家长不信任,因为有些家长曾经做出过偷看的日记,偷听和同学的电话。

以上以及其它的诸多问题导致很多的学生远离家长,远离家庭,轻的就是在学校里面找了“男朋友”或“女朋友”,严重的甚至有离家出走的情况发生。

家长们大多对于“男朋友”和“女朋友”高度敏感,有的家长甚至还对异性朋友的礼物敏感。其实那有什么?“男朋友”和“女朋友”只不过是对于朋友当中的不同性别的人的称呼而已,干吗老是把它们同谈恋爱联系起来呢?即使他们真的像所说的“早恋”了,我想家长也不要惊慌,而应该冷静的思考一下是不是在自己这里出了什么问题,而不应该什么都不想就把孩子一顿打,一顿骂,接着就是要求与对方分手。由于现在的青少年的叛逆心理很强,所以你越不让他们做什么,他们就越想做什么,越要做什么。家长为什么不能够正确的引导孩子

呢?如果在这个时候教育得当的话那么就会使他们互相鼓励,互相督促,从而使他们的学习有所提高。

学校教育方法问题。在学校里面老师们的判断标准多是某某和某某接触过于“亲密”,过于“频繁”。可以他们当中也有的是为了学习或者探讨问题才这样的,不能够一概而论。老师们可能都认为像他们这个小小的年纪能探讨些什么问题?肯定是有“问题”。他们也许不知道,许多的新兴事物都引起他们的广泛兴趣,他们对很多问题都不懂,都很想知道,《十六岁的花季》的歌词中不是说“外面的世界很宽阔,我什么都想知道”吗?也许有很多人会反问我那他们为什么不去问老师,问家长?我认为导致他们不去问家长和老师的原因是:一、问老师,老师们不予以回答,因为老师们不希望他们整天“乱想”,要他们一心铺在学习上;二、问家长,现在的家长有很多是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学有好好的学习,有的是小学文化,有的是高中文化,即使是大学的水平,对于现在的大多数问题,那个年代出来的大学生也不一定回答得上来,即使家长们能够回答出来,也不可能真正的告诉他们的儿女,因为家长们认为他们现在不是想那些问题的时候,和老师一样希望孩子们把心思全用在学习上。

在许多问题上面老师要能够从学生的角度来想问题,来帮助学生解决问题。

社会问题。在大街上面一男一女走在一起的学生和“成群结队”的男生女生,都在这被大人们用异样的眼神来看待,使他们一起走在大街

上的时候很不自然,同时也使他们心里出现“异常”。这个时候没事也能够被别人看出个事儿来。社会问题的根本问题是人们不能够用正常的眼光来看待正常交往的男生和女生,不能对待常人那样对他们,在他们的身后妄加议论!要解决这个问题说起来很简单,那就是加强国民的再教育,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全民中进行教育,还青少年学生一个“蔚蓝的天空”!

【篇七】徐力杀母事件中国式家长教育失败的案例

中国式家长教育失败的案例

1、留学生刺母。(留学生)。

2、“徐力杀母案”(普通的个人家庭)。

3、马加爵杀害同宿舍四名同学(贫困家庭)。

4、“我爸是李刚”事件(高干家庭)。

5、李天一案(明星家庭)。

【篇八】徐力杀母事件走出情绪低谷

第二课情绪调味师

第三课时走出情绪低谷

年级:七年级主备人:杨聪聪审核人:课型:新授课课时:课时班级:组别:姓名:一、学习目标:

1、懂得低迷的情绪对我们的危害。2.知道低迷的情绪产生的原因。徐力杀母事件

3、如何运用愤怒的情绪的积极一面去做人、做事。4、要学会克制对人对己没有任何益处的愤怒情绪。二、重点难点:1、低迷的情绪的危害。

2、如何在不同情况下走出情绪的低谷。三、☆学法指导:1、自主学习。2、小组讨论。3、合作展示。

4、反思总结。四、新知学习:1.就是高兴不起来

教师例举生活中常见的情绪低落的表现:整个人懒洋洋的,做什么事都无精打采,很容易生气或哭鼻子。活动一:阅读P23的材料,思考:

①我曾经像朱婷一样陷入过伤心、沮丧、懊恼、自卑等情绪的低谷吗?当时我有哪些表现?②总结一下大家的经验,在我们的生活中,哪些事容易使我们闷闷不乐、郁郁寡欢?活动二:漫画赏析:《老太太的烦恼》,如果你是老太太的邻居,你会怎么开导她?

换个角度看问题,往往会让我们获得不一样的答案。2.换个角度看问题

活动三:欣赏教材P25的漫画,谈谈生活中类似的例子。

同样一件事,同样一句话,会因所持的人生态度不同而有不同的感受、不同的理解。要想积极地对待生活,应该改变自己的观念,使自己能够以乐观的态度去看待问题、思考问题。活动四:阅读《徐力杀母事件》,谈谈青少年的情绪有哪些特点?

总结:不稳定性、强烈性、自控能力差

情绪是需要调控的,对于情绪多变的青少年来说尤其如此。3.调节情绪有技巧

活动五:结合教材中调节情绪的方法,思考:生活中还可以用哪些方法调节情绪?

合理发泄情绪、转移注意力、理智控制法等五、新知巩固:

1、1、几种低落的情绪:整个人懒洋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情绪总是很低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哪些事容易使我们闷闷不乐、郁郁寡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情绪低落的危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精讲小结:

1、在生活中,我们要正确认识消极情绪产生的不良影响,学会换各角度看问题,运用正确的方法调节自己的情绪,才能真正享受健康、快乐的生活。2、青少年的情绪有哪些特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稳定性、强烈性、自控能力差。3、为什么有时我们会落入情趣低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样一件事,同样一句话,会因所持的人生态度不同而有不同的感受、不同的理解。要想积极地对待生活,应该改变自己的观念,使自己能够以乐观的态度去看待问题、思考问题。4、调节情绪的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立即行动;合理定位;自我暗示;转移注意力;合理发泄情绪;理智控制、自我激励。5、情绪对人的影响、对正常水平发挥的影响、对健康的影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积极情绪:使人精力充沛,思维活跃,效率高;有超长水平的发挥;使人情绪舒畅,使人健康人寿。消极情绪:使人精力不足,思维迟钝,效率低;水平发挥失常;使人免疫力下降,容易生病。七、精练达标:

1、(单选)下列描述低迷情绪的词语是【】A、泣不成声B、风生水起C、日月无光D、阴风凄凄2.(单选)请指出下列知名人物中深受低迷情绪伤害的是【】A、白骨精B、小乔C、潘金莲D、林黛玉

3.(多选)下面那些人是由低迷的情绪造成的【】A、曹操之死B、关羽之死C、孟姜女之死D、王昭君之死4.(多选)你最宠爱的一只小花猫被骡子踩死了,你会采取什么方式尽快从悲伤中走出

A、马上找最贴心的人倾诉痛苦B、痛定思痛,找到新的宠伴C、用鞭子抽打那头该死的骡子D、去球场和朋友打球去

八、我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