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思维武调研报告 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的素质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基础,社区矫正工作者的素质关系到社区矫正开展的效果。党的十八大报告对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xxxx区司法局在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者队伍的素质过程中,始终牢记这点,将法治思维运用到实处。 一、统一检查,摸清社区矫正工作的情况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实施以来,xxxx区司法局不断加强业务学习,使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实施一周年之际,xxxx区司法局组织了一次摸底排查,对一年来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工作落实程度等进行了一系列的排查,主要从以下几点进行: 1、闭卷考试,考察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素质 xxxx区司法局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为基础,结合社区矫正工作的实践经验,全方位、多角度的考察社区矫正工作者。xxxx区司法局从考察试题入手,在试题的选取上,汲取以往的经验,考察形式多样,包括选择、判断、简答、论述,不只是从基础理论上考察了社区矫正工作者,而且进一步打开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思路,让他们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展开论述,对以后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展望,提出自己的想法和意见,不断来完善我们的工作。 2、电话抽查,检测社区矫正工作的落实程度 为了更好的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督促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者认真严格管理社区矫正人员,保障社区矫正人员按照要求严格完成社区服务和集中教育,确保社区矫正人员不出现脱漏管现象的发生。区司法局每月坚持按照1:10的比例电话抽查社区矫正人员,抽查内容涉及到社区矫正人员最近的活动情况,参加社区服务的方式,司法所如何组织他们进行集中教育,矫正小组成员名单等情况,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回答,由点及面的来了解社区矫正工作完成情况。 3、平台抽查,确保不出现脱漏管现象 区司法局坚持每月对各家司法所进行平台录入情况抽查,依据《xxxx区矫正个案流程跟踪考核表》,逐个查看平台录入情况,对严管类人员、手机定位人员重点查看,出现疑点,立即打电话向司法所核实。在抽查过程中不断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通过不断的总结来完善我们日常的监管工作。对于有脱漏管苗头的矫正人员,督促司法所及时核实,给予矫正人员相应的处罚,从根源上防范脱漏管现象的发生。 4、平日随机抽查卷宗,确保日常监管到位 区司法局为了确保各司法所日常监管到位,每个月不定期的指定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带矫正人员档案材料到司法局来查看其平时工作情况。往往在前一天晚上下班之前,打电话通知司法所,让其第二天早上上班的时候带1——2份矫正人员日常监管档案材料到司法局,接受司法局的日常监管。这样既保证司法所人员在材料上不做假,同时也能对他们的工作起到督促作用,让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工作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使所有社区矫正人员时刻处于管控中。 二、集中培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者的业务素质、法律素养 区司法局每个月对检查结果进行全区通报,每个季度在全区所长会议上,对本季度各家司法所存在的情况进行统一汇总与分析,对各家司法所提出要求和建议。根据本季度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1、请市局领导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区司法局把本区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反馈给矫正干事及社工。同时对一些典型的问题以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向市局领导汇报,请他们对这些问题提出一些方法和建议,同时还请他们进行一些有针对性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社区矫正工作的方式、在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法、其他区县司法局好的意见和工作方法等等。 2、请检察院的同志进行“渎职罪”和“玩忽职守罪”的讲解 针对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在工作中容易出现的一些犯罪,xxxx区司法局专门请来了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进行全方位的讲解,让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者能够清醒的认识到自己所处职位的重要性,以及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通过此次讲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者,对自己的工作有了全面、正确的认识,对自己的工作做到重新审视,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能够不停的反省和审查,使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3、请高校法律专家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法律上的指导 针对社区矫正工作者法律知识普遍偏低的情况下,区司法局专门请来了高校法律专家,针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刑法》中专门针对社区矫正的法律条文以及《江苏省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条文进行讲解。通过条文与事例相结合的方法,深入浅出的进行讲解,解决了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大大提升了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的法律素质。 三、总结提高,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区司法局定期组织广大社区矫正工作者进行研究与讨论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困难。 由于社区矫正工作者工作在社区矫正第一线,因此,解决他们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则解决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绝大多数问题。通过交流,主要发现以下几点问题比较突出,同时在研讨中给予了充分的解决: 1、社区矫正人员八小时学习 《办法》中规定“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司法所工作人员有限,每个月组织集中教育学习难度较大,通常以个别谈话代替集中教育,这样对教育学习很难做到“保质保量”。 针对这一问题,全区九家司法所集思广益,大家纷纷发表意见,把自己认为比较好的方法提出来,最后在大家的反复讨论下,提出一个比较有效的方法,即给社区矫正人员发放学习笔记。然后由司法所从《办法》中规定的“法律常识、公共道德、时事政策”等类别中,专门确立一个主题,由社区矫正人员自行学习,并撰写学习心得。同时定期召开一次集中教育,点评学习笔记,并布置下棋的学习任务。每半年由司法局统一召开一次学习评比,确保了学习的质量。从辛普森事件看美国的法治思维 2、部分委托调查流程不规范,审前调查结果不被采纳。 社区矫正的全面试行,导致审前调查量显著增大,其中疑难案件也日趋增多。包括很多流动人口,社会危害性比较大的,不太适合非监禁刑的人员。这其中一部分,法院或者监所并不采纳司法所的调查意见,直接判处非监禁刑。 针对此类情况,经过大家的讨论,最后,司法局统一扎口,要求做到:一是注重流程的规范性,做好自我保护。在调查过程中如实、客观的反应情况,调查结果要有相关的证据予以证明;二是对材料的接收与寄送做好登记工作,要求每个节点都有签字记录,证明整个过程是合法有效的;三是成立疑难案件小组,由矫正局局长、工作人员以及司法所相关人员担当成员,对一些疑难案件由集体评议后作出决定,让整个案件完全按照法律程序来走,让当事人口服心服,最终确保法院、监所最大程度上采信我们的结果。 3、部分法院、监所没有经过申请调查程序,直接把不适合在本地区执行社区矫正的人员材料邮寄到司法局。 流动人口的增大,法院的办案数量增多,法院很多时候不能像司法所一样,严格审查当事人的住所,往往听从当事人的片面之词,对判处非监禁刑的外地人口,直接发往本地进行社区矫正。针对这种情况,由司法局在接收材料的时候把好入口关,及时和相关司法所联系,确定其为我区人员后,再予以接收,分发材料,如果其不在我区居住,则及时和相关法院、监所联系,把材料退回。 xxxx区司法局通过对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全区的业务素质,既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也提高了社区矫正功能的工作质量。 (编辑:华华)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高度重视法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制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还指出:“实施好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国家退休干部,决心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通过的《决定》,深刻领会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及其引领规范作用;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根本要求,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深刻领会全面推进对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的认识;深刻坚信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制的最根本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中。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强,则国家强。 回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九部分中规定“建设法制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这次四中全会的内容就是深化三中全会关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形成了姊妹 一、思想上保持与党中央高度一致。在深入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后,我室全体干部职工切实用全会精神和总书记讲话精神武装思想,提高觉悟。所谓“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重要关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这是党应对形式新任务,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把握重要战略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为国家的建设与发展指明了新的方向,为社会进步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可靠保障,必将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新局面。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走和平发展之路的决心。 二、认识上理解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经过一系列的学习,我室干部职工不仅思想上受到了洗礼,认识上也得到了提高: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和支撑。“法治兴则国兴,法治衰则国乱。”“文革”时期对民主法制的践踏使社会秩序遭到严重破坏,人民权利丧失殆尽,生命财产和安全毫无保障,法律形同虚设,这一惨痛教训使党和人民深刻认识到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性。此后,国家对民主法治进行了重建与完善,取得了重大进展,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项法律制度得以建立,基本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了民主法治不断向前发展。“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新时期,全会提出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的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应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说明党在依法治国的认识上和领导力上进一步提高,牢牢抓住立法质量这个源头,从而有效地保证了“源清则流清”,描绘了依法治国的路线图,开启了依法治国的新“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以改革之力谱写盛世“35年来,我们用改革的办法解决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一系列问题。同时,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产生,制度总是需要不断完善,因而改革既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这是一段有深厚哲学意涵的话,我们的世界处在不断的运动中,平衡是相对的,不稳定的,不平衡才是绝对的,我们总是在不断打破平衡中前进。鼓励我们要奋发有为,不可因循守旧,要敢闯敢干。 我作为镇政府干部,对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新举措特别关注,十八大后,党中央决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全党同志的思想和行动中”。十八届五中全会更加将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到一个新高度,主要新在对法治的高度强调,并从制度建设上着眼,寻求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我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深受鼓舞,对祖国的未来充满信心。在现实工作中,我要注意发现并切实解决行政效率低下的问题,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发展软环境,充分发挥创造性,挥洒工作激情,做出成效。从辛普森事件看美国的法治思维 十八届五中全会将推动中国进行新一轮改革,中国巨轮将再次扬帆起航,踏上新的改革发展征程。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将继续顺应改革的潮流,团结带领全国各族儿女,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康庄大道上,昂首前进。 树立大局意识。大局意识就是坚定小局服从大局,在关键时刻,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强化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主的思想主导,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禁止出现无大局、无组织、无原则的事件。加倍珍惜目前的大好形势,珍惜好当前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树立服从意识。党员干部服从是天职,要不折不扣、不走样、不变形的执行好党的各项决议。基层干部要在自己的岗位上始终坚持着“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献给组织”,时刻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树立责任意识。“在其位,谋其政”,作为一名干部,系职责所在,在其工作岗位的时间是有限的,在位一天,应尽一天的责,做出一天的成绩。在工作中,我们要以实际行动忠诚履职,发扬螺丝钉精神,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树立团队意识。“众人拾柴火焰高”,体现了一个团队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工作才有干劲,才能出业绩。一个好的班子,要坚持做到同心、同向、同步,每个人始终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不失位”,各就各位,才能保证整个团队有力、高效的运作。 树立创先意识。在日新月异的今天,采用过去的传统办法,很难取得实效,要求我们基层干部要树立创先意识,要有拿得出手的“核武器”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以高标准、高效率、高水平的工作业绩说话、服众。 改革是推动中国发展进步的动力,是推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不竭动力。我党和各族儿女必须抓紧工作,抓紧落实,励精图治,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我们要毫不动摇走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中开辟出来的改革道路,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惑,以更加宽广的胸怀迎接新的机遇和挑战。改革始终是推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必须毫不动摇推进改革,永不僵化、永不停滞,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和风险。 未来发展也必须坚定不移依靠改革,这是我国过去取得辉煌成就的成功经验,是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在摸索前进中得到的普遍共识。我国过去30多年的快速发展靠的是改革,我国未来发展也必须坚定不移依靠改革。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我党将始终不渝地坚持改革政策,坚持将改革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基本方略之中,更加自觉、更加坚定地推进改革创新,不断在制度建设和创新方面迈出新步伐,奋力把改革工作推向前进。 2015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主要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委省政府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目标,紧扣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水利改革,推进水土保持改革试验区重点工作,切实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保障能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提高水土保持依法行政水平,为推进水土保持改革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有力法治保障。 一、努力培育法治思维,提高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采取局长办公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多种方式,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年内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 2、加强普法教育。公务员每年学习法律知识不少于40学时,重点学习水保法律法规、政策,学法情况和考试成绩记入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3、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开展水土保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和更新知识培训,年内办好一期《水保法》能力建设培训班,采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检验培训效果,对测试不合格者限期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建议离岗培训。 二、努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民主化水平 4、增强决策的公众参与度。凡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重点工作及项目实施的事项,事前均拿出初步方案,提交班子成员及股室负责人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必要时组织调研。 5、积极开展决策风险评估。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重大政策制定以及其他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前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三、努力增强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6、加强水土保持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把行政执法专职队伍进人关,优化执法队伍人员结构,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执法装备建设,全面提升水土保持行政执法保障水平。 7、理顺水土保持行政执法体制。加快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水土保持行政执法体制。变事后监督为事前服务、事后处罚为事前监管,对违法案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加强现场执法力度,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8、建立有效的水土保持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与公安、矿管、林业、安监、环保、国土等部门的信息共享、联合调查、案件移送等工作制度,协调各方力量强化违法案件查处。健全行政审批与行政监管的有机衔接制度,开展经常性的联合执法和专项执法行动。 9、进一步深化水土保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水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项目分类合并实施。制定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实行水保行政“网上审批”,加强“水保窗口”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对保留、下放的水土保持行政审批事项,明确责任边界和监管主体,切实解决监管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10、实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办法,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外,并经研究批准,行政执法信息要在网站、行政服务大厅或窗口全面公开,重点公开行政执法权力目录、自由裁量权基准、行政执法结果、投诉举报方式和行政复议办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努力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增强矛盾纠纷化解效力 11、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引导群众通过法定渠道,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对依法不属于复议范围的事项,要认真做好解释、告知工作。加强对复议受理活动的监督,纠正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复议申请的行为。严格遵守行政复议程序,不断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要严格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对拒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的,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2、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深入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矛盾的成因和特点,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完善建立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会商的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尽可能地把纠纷化解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保障水平,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从辛普森事件看美国的法治思维 13、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局长办公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制度,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要事项,确保完成县政府确定的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各项具体工作任务。 14、加强行政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强化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工作力量配备,把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执法队伍。 随着一年一度的政法干警考试的来临,同学们开始了新一轮的备考工作,但是如何才能在政法干警面试中脱颖而出呢,今天给大家介绍一种准备方法,我们从现在开始培养自己的法治思维方式,让你轻松进考场,得心应手应对各种问题。 大家都知道在政法干警面试中,考察方式和考察知识点与一般的省考是有所区别的,就政法干警的考试而言,现岗位特色趋向于特点化+重视自我认知与执行能力的考察的特点。 那么面对这种特定身份和背景的题目,就更要求我们答题的时候要有所区别,政法干警考察的实质就是法治、公平、正义等基础意识。今天我们就来讲讲如何树立法治性思维方式,并将其运用到考试作答中。 首先,大家一定会问到底什么是法治思维呢?我们第一次见到这个词是从十八大报告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但是到现在还没有严格准确的概念,不过大家要明确一点,这里核心要义就是我们在思考问题时候,都必须以法律为根本准则,必须把法治方式作为维护人民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种思维方式。那么我们如何在题目中体现法治思维呢?今天以这样一个问题为例给大家做简要的介绍: 背景:沈阳刺死城管小贩夏俊峰被依法执行死刑,2009年11月,沈阳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夏俊峰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外,夏俊峰还需要向原告赔偿约65.9万余元。随后夏俊峰家属提出上诉,且很多市民打抱不平。但是在2011年5月9日,在辽宁高院二审宣判,法院终审时维持了一审判决,判处夏俊峰死刑。 题目:对于夏俊峰事件你怎么看? 分析:大多数人可能看到城管问题,就会想到城管与小贩这个一直谈了很多年的问题,在这一“对立“群体中,小贩属于社会底层弱势群体,而我们内心直接趋向于主观判断,把观点立在城管暴力执法上,开始剖析城管暴力执法带来的弊端,但是作为我们考政法干警的考生来说,这种作答方式显然就不够客观了,其实这个时候你已经选择站在了广大普通群众的角度,用单纯的道义及同情代替了法治思维。 在背景材料中,我们不难看出,之所以夏俊峰被判死刑,是因为夏俊峰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这个已经是既定事实,材料中同时还提到很多市民打抱不平,之所以有这一做法也正是因为市民用固有的思维方式去思考。那么这个事件反映出的问题,是否能让我们在看到执法管理问题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公民的法律意识的淡漠呢。 这个例子主要是告诉我们法治思维要求我们必须能够妥善处理程序与实体,法理与人情关系。美国法律界著名的辛普森杀妻案,就是真正做到维护了法律的程序正义,随着法律发展过程,我们应该明确这一点,在传统思维方式中,缺乏对程序的尊重,这一做法实际上是另一种不公平,当然法治思维体现还有很多,在这里就不做逐一列举,那么下面给大家几点建议,我们在面试以及备考中要如何做: 1、学习法律知识、积少成多。现在距离面试还有一定时间,我们可以每天不断看书,补充知识面。因为法治思维的形成是我们大脑的思考过程,要想真正形成法治思维,就要不断运用法律概念,做出符合法律逻辑规律的推理和判断,得出符合法律逻辑的合法结论。 2、严格树立公平正义思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提倡公平正义,这也是法治思维的灵魂所在。在答题的过程中,要时刻以公平正义为核心,思考问题,看待问题。 3、仔细审题,认真分析,切莫主观判断。在拿到题目之后,要注意抓关键词,分析题目要点,真正做到读清题、读懂题,再进行分析,判断,而不要主观下定义。 4、注意执法规范性。现在的执法行为越来越规范,有非常具体的操作标准。尤其在高法高检文件中,严格要求法律程序,公安机关也越来越规范,都需要我们严格的操作标准合法性思维,而在政法干警考试中很多题目特定身份会涉及到类似出警等题目,那这些就需要同学们去牢牢把握执法规范了。 河南政法干警信息交流更多详尽: 2014陕西政法干警面试指导:如何培养法治思维? 随着一年一度的政法干警面试的来临,同学们开始了新一轮的备考工作,但是如何才能在政法干警面试中脱颖而出呢,今天给大家介绍一种准备方法,我们从现在开始培养自己的法治思维方式,让你轻松进考场,得心应手应对各种问题。 大家都知道在政法干警面试中,考察方式和考察知识点与一般的省考是有所区别的,就政法干警的考试而言,现岗位特色趋向于特点化+重视自我认知与执行能力的考察的特点。 那么面对这种特定身份和背景的题目,就更要求我们答题的时候要有所区别,政法干警考察的实质就是法治、公平、正义等基础意识。今天我们就来讲讲如何树立法治性思维方式,并将其运用到考试作答中。 首先,大家一定会问到底什么是法治思维呢?我们第一次见到这个词是从十八大报告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但是到现在还没有严格准确的概念,不过大家要明确一点,这里核心要义就是我们在思考问题时候,都必须以法律为根本准则,必须把法治方式作为维护人民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种思维方式。那么我们如何在题目中体现法治思维呢?今天以这样一个问题为例给大家做简要的介绍: 背景:沈阳刺死城管小贩夏俊峰被依法执行死刑,2009年11月,沈阳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夏俊峰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外,夏俊峰还需要向原告赔偿约65.9万余元。随后夏俊峰家属提出上诉,且很多市民打抱不平。但是在2011年5月9日,在辽宁高院二审宣判,法院终审时维持了一审判决,判处夏俊峰死刑。 题目:对于夏俊峰事件你怎么看? 分析:大多数人可能看到城管问题,就会想到城管与小贩这个一直谈了很多年的问题,在这一“对立“群体中,小贩属于社会底层弱势群体,而我们内心直接趋向于主观判断,把观点立在城管暴力执法上,开始剖析城管暴力执法带来的弊端,但是作为我们考政法干警的考生来说,这种作答方式显然就不够客观了,其实这个时候你已经选择站在了广大普通群众的角度,用单纯的道义及同情代替了法治思维。 在背景材料中,我们不难看出,之所以夏俊峰被判死刑,是因为夏俊峰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这个已经是既定事实,材料中同时还提到很多市民打抱不平,之所以有这一做法也正是因为市民用固有的思维方式去思考。那么这个事件反映出的问题,是否能让我们 在看到执法管理问题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公民的法律意识的淡漠呢。 这个例子主要是告诉我们法治思维要求我们必须能够妥善处理程序与实体,法理与人情关系。美国法律界著名的辛普森杀妻案,就是真正做到维护了法律的程序正义,随着法律发展过程,我们应该明确这一点,在传统思维方式中,缺乏对程序的尊重,这一做法实际上是另一种不公平,当然法治思维体现还有很多,在这里就不做逐一列举,那么下面给大家几点建议,我们在面试以及备考中要如何做: 1、学习法律知识、积少成多。现在距离面试还有一定时间,我们可以每天不断看书,补充知识面。因为法治思维的形成是我们大脑的思考过程,要想真正形成法治思维,就要不断运用法律概念,做出符合法律逻辑规律的推理和判断,得出符合法律逻辑的合法结论。从辛普森事件看美国的法治思维 2、严格树立公平正义思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提倡公平正义,这也是法治思维的灵魂所在。在答题的过程中,要时刻以公平正义为核心,思考问题,看待问题。 3、仔细审题,认真分析,切莫主观判断。在拿到题目之后,要注意抓关键词,分析题目要点,真正做到读清题、读懂题,再进行分析,判断,而不要主观下定义。 4、注意执法规范性。现在的执法行为越来越规范,有非常具体的操作标准。尤其在高法高检文件中,严格要求法律程序,公安机关也越来越规范,都需要我们严格的操作标准合法性思维,而在政法干警考试中很多题目特定身份会涉及到类似出警等题目,那这些就需要同学们去牢牢把握执法规范了。 文章来源:陕西人事考试网( 随着一年一度的政法干警考试的来临,同学们开始了新一轮的备考工作,但是如何才能在政法干警面试中脱颖而出呢,今天给大家介绍一种准备方法,我们从现在开始培养自己的法治思维方式,让你轻松进考场,得心应手应对各种问题。 大家都知道在政法干警面试中,考察方式和考察知识点与一般的省考是有所区别的,就政法干警的考试而言,现岗位特色趋向于特点化+重视自我认知与执行能力的考察的特点。 那么面对这种特定身份和背景的题目,就更要求我们答题的时候要有所区别,政法干警考察的实质就是法治、公平、正义等基础意识。今天我们就来讲讲如何树立法治性思维方式,并将其运用到考试作答中。 首先,大家一定会问到底什么是法治思维呢?我们第一次见到这个词是从十八大报告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但是到现在还没有严格准确的概念,不过大家要明确一点,这里核心要义就是我们在思考问题时候,都必须以法律为根本准则,必须把法治方式作为维护人民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种思维方式。那么我们如何在题目中体现法治思维呢?今天以这样一个问题为例给大家做简要的介绍: 背景:沈阳刺死城管小贩夏俊峰被依法执行死刑,2009年11月,沈阳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夏俊峰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外,夏俊峰还需要向原告赔偿约65.9万余元。随后夏俊峰家属提出上诉,且很多市民打抱不平。但是在2011年5月9日,在辽宁高院二审宣判,法院终审时维持了一审判决,判处夏俊峰死刑。 题目:对于夏俊峰事件你怎么看? 分析:大多数人可能看到城管问题,就会想到城管与小贩这个一直谈了很多年的问题,在这一“对立“群体中,小贩属于社会底层弱势群体,而我们内心直接趋向于主观判断,把观点立在城管暴力执法上,开始剖析城管暴力执法带来的弊端,但是作为我们考政法干警的考生来说,这种作答方式显然就不够客观了,其实这个时候你已经选择站在了广大普通群众的角度,用单纯的道义及同情代替了法治思维。 在背景材料中,我们不难看出,之所以夏俊峰被判死刑,是因为夏俊峰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这个已经是既定事实,材料中同时还提到很多市民打抱不平,之所以有这一做法也正是因为市民用固有的思维方式去思考。那么这个事件反映出的问题,是否能让我们在看到执法管理问题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公民的法律意识的淡漠呢。 这个例子主要是告诉我们法治思维要求我们必须能够妥善处理程序与实体,法理与人情关系。美国法律界著名的辛普森杀妻案,就是真正做到维护了法律的程序正义,随着法律发展过程,我们应该明确这一点,在传统思维方式中,缺乏对程序的尊重,这一做法实际上是另一种不公平,当然法治思维体现还有很多,在这里就不做逐一列举,那么下面给大家几点建议,我们在面试以及备考中要如何做: 1、学习法律知识、积少成多。现在距离面试还有一定时间,我们可以每天不断看书,补充知识面。因为法治思维的形成是我们大脑的思考过程,要想真正形成法治思维,就要不断运用法律概念,做出符合法律逻辑规律的推理和判断,得出符合法律逻辑的合法结论。 2、严格树立公平正义思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提倡公平正义,这也是法治思维的灵魂所在。在答题的过程中,要时刻以公平正义为核心,思考问题,看待问题。 3、仔细审题,认真分析,切莫主观判断。在拿到题目之后,要注意抓关键词,分析题目要点,真正做到读清题、读懂题,再进行分析,判断,而不要主观下定义。 4、注意执法规范性。现在的执法行为越来越规范,有非常具体的操作标准。尤其在高法高检文件中,严格要求法律程序,公安机关也越来越规范,都需要我们严格的操作标准合法性思维,而在政法干警考试中很多题目特定身份会涉及到类似出警等题目,那这些就需要同学们去牢牢把握执法规范了。 河南政法干警信息交流更多详尽: 随着一年一度的政法干警考试的来临,同学们开始了新一轮的备考工作,但是如何才能在政法干警面试中脱颖而出呢,今天给大家介绍一种准备方法,我们从现在开始培养自己的法治思维方式,让你轻松进考场,得心应手应对各种问题。 大家都知道在政法干警面试中,考察方式和考察知识点与一般的省考是有所区别的,就政法干警的考试而言,现岗位特色趋向于特点化+重视自我认知与执行能力的考察的特点。 那么面对这种特定身份和背景的题目,就更要求我们答题的时候要有所区别,政法干警考察的实质就是法治、公平、正义等基础意识。今天我们就来讲讲如何树立法治性思维方式,并将其运用到考试作答中。 首先,大家一定会问到底什么是法治思维呢?我们第一次见到这个词是从十八大报告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但是到现在还没有严格准确的概念,不过大家要明确一点,这里核心要义就是我们在思考问题时候,都必须以法律为根本准则,必须把法治方式作为维护人民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一种思维方式。那么我们如何在题目中体现法治思维呢?今天以这样一个问题为例给大家做简要的介绍: 背景:沈阳刺死城管小贩夏俊峰被依法执行死刑,2009年11月,沈阳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夏俊峰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此外,夏俊峰还需要向原告赔偿约65.9万余元。随后夏俊峰家属提出上诉,且很多市民打抱不平。但是在2011年5月9日,在辽宁高院二审宣判,法院终审时维持了一审判决,判处夏俊峰死刑。 题目:对于夏俊峰事件你怎么看? 分析:大多数人可能看到城管问题,就会想到城管与小贩这个一直谈了很多年的问题,在这一“对立“群体中,小贩属于社会底层弱势群体,而我们内心直接趋向于主观判断,把观点立在城管暴力执法上,开始剖析城管暴力执法带来的弊端,但是作为我们考政法干警的考生来说,这种作答方式显然就不够客观了,其实这个时候你已经选择站在了广大普通群众的角度,用单纯的道义及同情代替了法治思维。 在背景材料中,我们不难看出,之所以夏俊峰被判死刑,是因为夏俊峰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这个已经是既定事实,材料中同时还提到很多市民打抱不平,之所以有这一做法也正是因为市民用固有的思维方式去思考。那么这个事件反映出的问题,是否能让我们在看到执法管理问题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公民的法律意识的淡漠呢。 这个例子主要是告诉我们法治思维要求我们必须能够妥善处理程序与实体,法理与人情关系。美国法律界著名的辛普森杀妻案,就是真正做到维护了法律的程序正义,随着法律发展过程,我们应该明确这一点,在传统思维方式中,缺乏对程序的尊重,这一做法实际上是另一种不公平,当然法治思维体现还有很多,在这里就不做逐一列举,那么下面给大家几点建议,我们在面试以及备考中要如何做: 1、学习法律知识、积少成多。现在距离面试还有一定时间,我们可以每天不断看书,补充知识面。因为法治思维的形成是我们大脑的思考过程,要想真正形成法治思维,就要不断运用法律概念,做出符合法律逻辑规律的推理和判断,得出符合法律逻辑的合法结论。 2、严格树立公平正义思维。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提倡公平正义,这也是法治思维的灵魂所在。在答题的过程中,要时刻以公平正义为核心,思考问题,看待问题。 3、仔细审题,认真分析,切莫主观判断。在拿到题目之后,要注意抓关键词,分析题目要点,真正做到读清题、读懂题,再进行分析,判断,而不要主观下定义。 4、注意执法规范性。现在的执法行为越来越规范,有非常具体的操作标准。尤其在高法高检文件中,严格要求法律程序,公安机关也越来越规范,都需要我们严格的操作标准合法性思维,而在政法干警考试中很多题目特定身份会涉及到类似出警等题目,那这些就需要同学们去牢牢把握执法规范了。 河南政法干警信息交流更多详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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