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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行活动

2020-12

篇一:《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总结》

嘉民发„2015‟164号

关于报送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开展情况的报告

市民宗委:

按照市委宣传部、市统战部、市民宗委《关于印发<全市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我局以“讲民族故事、促民族发展”为主题,紧紧围绕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学习贯彻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抓好少数民族管理服务为总体要求,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及帮扶活动,推动了党的民族政策的宣传落实,努力营造了全局重视和参与民族工作的浓厚氛围。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今年全局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局领导高度重视,及早谋划,精心组织,扎实安排。根据市委统战部、市民委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成立了第1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省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坚定信心决心,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积极组织参加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研究制定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安排意见,对局系统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使宣传月活动开展的扎实开展,富有成效。

二、开展活动,注重实效

我局紧紧围绕“讲民族故事、促民族发展”的活动主题,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宣传月活动有影响、有亮点、有实效。

一是按照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统一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局机关和中福在线及各彩票销售网店82块LED电子屏24小时滚动宣传活动标语,宣传活动精神,营造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良好氛围,扩大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二是抓好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结合中宣部、国家民委共同发布的《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提纲》的内容,着重抓好民族政策以及《甘肃省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汉族干部职工真正树立民族平等的思想观念。

今后,我局将一如继往地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长期进行2

下去,以宣传月工作促全年工作,坚持重在平时、抓好落实、重在一线群众、固本强基,不断为嘉峪关和谐社会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嘉峪关市民政局

201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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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民政局办公室2015年6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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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0000四十六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关于下发《四十六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新疆和兵团时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放在关系国家利益、边防巩固、长治久安的高度来抓,围绕团党委确定的“两个率先、两个力争”奋斗目标,确立没有少数民族的繁荣发展就没有四十六团和谐稳定的发展理念,通过深入扎实地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机制,结合团场实际,制定《四十六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为维护社会稳定、长治久安、经济发展创建更加和谐的民族关系。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要让兵团成为安边回疆的稳定器、凝聚各族群众的大熔炉、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示范区”的新要求、以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社会环境为载体,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牢牢把握“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党的群众路教育实践活动为统领,以国家民委开展的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活动为契机,以开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为抓手,大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大张旗鼓地学习、宣传、表彰民族团结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充分展示平等、团结、互助、发展、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使民族团结思想真正融入广大干部职工血脉,成为各族人民共同的精神家园,为促进美丽、文明、幸福、和谐四十六团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主要目标

(一)创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通过深入广泛地开展创建活动,创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模范单位创建包括团场、机关、连队、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宗教场所等,形成全团上下共创民族团结模范单位的局面,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经济社会发展处于师市领先水平,到2015年底,创建师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1-2个、自治区、兵团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1个。

(二)党的民族政策进一步落实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要以创建活动为载体,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和“民族工作社会化”工作延伸到基层、延伸到社会的各个领域,构建民族工作网络,加大民族工作力度,促进团场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开展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力争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全力减少宗教领域突发事件的发生,坚决消除所带来的不安定因素和负面影响,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团场宗教活动场所平安和谐清真寺创建率达100%。

三、基本原则

(一)因绕中心、服务大局

围绕我团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各族群众利益需求的发展变化,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少数民族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结合实际,进一步增强创建活动的实践特色,提高创建活动的感召力、亲合力和影响力、使创建活动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

(三)点面结合,全面推进

注意发现典型,善于培育典型,树立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先进事迹广为人知、深入人心。充分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创建活动在全社会广泛深入开展。

(四)分级创建,同步实施

根据各类创建标准,团(场)、社区连队、宗教场所三级联创,同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单位实行分级命名,动态管理,努力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单位始终具有先进性、典型性、时代性。

四、主要形式

(一)广泛开展模范创建活动

按照《师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表彰管理办法)),规范创建工作的要求和程序,推动表彰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结合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等有效载体,广泛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团(场)、模范连队(社区)、模范学校、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活动,培养一大批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切实保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支持,要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设置工作台帐和时间进度表,推动整体工作上台阶。

(二)大力表彰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

我团将结合实际,定期召开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大会,对涌现出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要

充分发挥模范示范带头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使模范事迹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按照每年抓五月、五月促全年的要求,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月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新疆三史”、“三个离不开”思想、“四个认同”的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以维护民族团结为荣、破坏民族团结为耻的社会氛围,始终像珍惜自己的眼睛一样倍加珍惜民族团结,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团结稳定大好形势广泛开展民族团结结对子、送温暖活动,互学文字语言,互学技能技术,进一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四)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活动

通过举办成就展览、知识竞赛、文艺表演、演讲征文等,展示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宣传团场未来发展的美好前景。要组织民族团结宣讲团、民族团结先进事迹报告团等赴基层单位巡回报告,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的典型事迹,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声有色,丰富多彩。

(五)促进民族文化的共建共享

始终坚持以先进文化为引领,以现代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为引导,围绕政策宣传、科学种田、勤劳致富、文明生活等内容,与广大职工群众开展面对面、心连心、启发式的宣传教育,动员他们把主要精力放在发展生产和多元增收致富上来。结合开展“三民”活动,发挥先进文化的引领作用,弘扬

篇三:《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实施方案》

关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根据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和《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创建表彰管理办法》,为深入巩固xxx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成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大意义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前提和保证。作为xxx州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首府城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着眼于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大举措,是市委、市政府顺应各族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幸福生活的新期待,是创新服务管理、推动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新实践。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是市委、市政府在新时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着眼于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重大举措和现实需要,也是我们做好民族工作的一项有力举措。开展好创建活动,对于推进我市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实现“三个率先”、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实力,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

党的十八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家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把创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切实改善和保障民生,努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为开创我市改革发展新局面、奋力提升首府xxx市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首位度、为加快实现“三个率先”和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目标和任务

到2015年年底,在巩固原有创建的基础上,达到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验收要求,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一)在民族工作创新方面起示范作用。形成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全市上下参与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格局,健全民族工作体制,不断创新工作形式,以“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为主题,在共同团结奋斗的基础上,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共享发展成果、共同进入小康。

(二)在民族关系和谐方面起示范作用。正确处理民族问题,妥善协调民族关系,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和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方面起到示范作用,充分展示我市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民族关系风貌。

(三)在民生改善保障方面起示范作用。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臵,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使发展成果最大限度惠及全市人民,建成文明宜居、生活幸福的城市。

(四)在发展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方面起示范作用。提升首府xxx市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首位度,全市经济综合实力在全州乃至自治区城市间得到明显提高,较大幅度提升各族人民群

众的生活水平,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五)在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教育方面起示范作用。加大教育支出和民族教育力度,少数民族学生接受教育权利得到保障,逐步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整体素质。科学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繁荣发展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各族群众的自豪感,使之成为凝聚促进民族团结的精神纽带。

(六)在培养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方面起示范作用。大力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干部人才交流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使少数民族干部比例与全市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大体相当。

(七)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起示范作用。坚持可持续发展,结合“五个xxx”,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力度,推进现代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人与自然、环境与经济、人与社会和谐发展。

四、主要内容

(一)继续做好十项重点工作。{民族团结进步行活动}.

1.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样化的社会思潮,以现代文化促进思想大解放、促进“三化”进程、促进民族团结与和谐稳定。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加强文化建设,在弘扬、继承和发展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激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开放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打造团结奋斗、开放融合、感恩向上、进步创新的现代民族文化。建立健全民族团结教育长效机制,实现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和“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五观”和“六史”教育,加大《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的学习力度,打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纳入法制教育全过程、公民道德教育全过程、国民教育全过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全

过程。坚持开展多层次宣传教育,既要教育群众,也要教育干部;既要教育少数民族干部群众,也要教育汉族干部群众;既要教育一般干部,也要教育领导干部;既要注重社会宣传,也要加强舆论宣传和理论宣讲;既要在城市、也要在广大农牧区开展宣传教育;既要在地方、也要在部队、企业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特别要在学校大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做到民族团结进步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深深根植于各族青少年心中。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作用,加大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覆盖面和宣传力度,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和文艺作品、影视节目等艺术形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富有内涵的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典型引路,在全社会不断发现、培育、推出民族团结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向先进看齐、向典型学习、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始终坚持把民族团结教育贯穿于改革发展稳定全过程,贯穿到各行各业、各条战线,落实到社区、村组、单位,使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渗透到千家万户。要把旗臶鲜明的立场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结合起来,把一般性内容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情况结合起来,把阶段性的宣传教育和经常性的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切实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全力推进经济跨越。重点扶持壮大本地骨干龙头企业,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全力提高经济的整体竞争力和综合经济效益,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全力推进农牧业现代化,围绕优化提升种植业,做优做强现代畜牧业,积极发展特色林果业。活跃壮大农村二、三产业,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现代农牧业支撑体系,不断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农村稳定,加速推进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跨越,在全州率先实现农牧民年人均纯收入过万元和农牧业现代化。大力推进旅游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形成较为完善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大力

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深入推进乌昌经济一体化,促进兵地、油地融合发展。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3.繁荣发展社会事业。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优化教育布局和结构,全面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积极支持中等、高等教育发展。切实抓好“双语”教育,加大“双语”教师培训力度,加快推进民汉合校、混合编班进程,积极实施民汉合校二期工程、“双语”幼儿园基建等项目,加快解决中小学“双语”教学师资短缺问题,配齐配足配好“双语”教师。逐步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的办学条件,新建、改扩建一批民汉合校普通高中。要加大教育资源向乡镇薄弱学校倾斜力度,解决好城市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逐步实现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健全农牧区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农牧区学生免收杂费书本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寄宿生活费补助等帮困政策。做好内地新疆高中班、区内初中班工作,逐年扩大农牧区少数民族学生招生比例。突出抓好职业教育,加强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搭建校企、校地合作办学、就业平台,努力建设面向各民族的职业教育培训基地。扎实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卫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处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着力解决好各族群众看病难、就医贵的问题。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的资金投入和技术支持,各类卫生事业发展资金向少数民族地区倾斜。进一步巩固“新农合”成果,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农村卫生、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加强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引导和鼓励少数民族依法实行计划生育和优生优育,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持政策,重点实施少数民族优生、优育、优教工程,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素质。积极推进“西新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东风工程”、“农家书屋工程”,完善村、社区文化室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重点扶

篇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某某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贯彻实施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繁荣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和《中共某某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决定》精神,推进以县为单位的同步小康创建活动,按照县委、县政府提前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的工作实际,经研究,拟定我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的各项部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新时期民族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定不移地促进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全力服务我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我县2016年提前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确保无涉及民族纠纷重大案件发生;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四项教育”宣传活动和“六进”示范建设活动,确保我县民族团结和睦指数大幅提高;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筑牢民族团结基石。

三、工作原则

(一)未发生重大民族纠纷事件:

(1)制定民族纠纷排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2)制定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

(3)设置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4)建立信息报送及处理机制。

(二)开展民族政策四项教育和“六进”活动:

(1)每年集中举办一次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系列活动,进行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2)四项教育进机关(含进事业单位,开展1次以上)。

(3)四项教育进学校(开展1次以上)。

(4)四项教育进社区(开展1次以上)。

(5)四项教育进村寨(开展1次以上)。

(6)四项教育进企业(开展1次以上)。

(7)四项教育进部队(开展1次以上)。

上述开展四项教育和“六进”活动内容的载体、形式及方法,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宣传教育活动方案进行。

(三)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民族团结进步行活动}.

(1)建立健全创建活动组织领导机构。

(2)建立健全创建活动协调配合机制。

(3)研究制定开展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4)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开展创建活动。

(5)培育县级创建活动的示范典型。

(6)县级以上媒体对创建活动宣传报道。

(7)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矛盾纠纷。

四、工作措施

(一)面向基层广泛开展宣讲活动和思想政治工作

1、举办一次全县少数民族干部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座谈会,会议规模30人,会期一天,时间安排在10月下旬。(责任单位:民宗局)

2、组织县直各单位、乡镇订购、学习《民族团结教育通俗读本》任务,副乡科级以上领导每人订购一本。(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民宗局、县教育局)

3、在某某电视台滚动播放民族团结宣传标语。(责任单位:民宗局、文广局)

4、县领导在某某电视台发表民族团结活动月专题讲话。(责任单位:政府办、民宗局、文广局)

5、在城关地区悬挂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宣传标语,五幅以上。(责任单位:民宗局、城管局)

6、在《今日某某》报上开辟“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专题栏目,宣传报道某某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优秀成果。(责任单位:县宣传部、《某某报社》、民宗局、文广局)

7、加强干部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民族法律法规的培训,把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民族法律法规

的培训纳入县党校年度各主体班次培训必修课程,纳入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培训内容。(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事局、县委党校、县民宗局)

8、加强对乡(镇)、村(居)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指导,推动乡(镇)、村(居)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的。(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民宗局)

(二)全面在学校深入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1、推进全县中小学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着重在小学三、四年级开设《中华大家庭》,五、六年级开设《民族常识》,初中阶段七、八年级开设《民族政策常识》,普通高中十、十一年级开设《民族理论常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开设“民族理论常识实践教育”,逐步完善中小学校、民族团结教育课的教学工作,使民族团结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2、做好开展全县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及开设课程所需教科书预算,申请财政专项经费,以便顺利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3、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针对青少年成长特点和思想实际,组织开展主题班会、团队活动、各族师生互访、民族知识讲座、民族歌舞演出等体验活动,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开展青少年专题教育和实践活动。(责任单

位:县教育局、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

4、每年举办一期民族团结宣传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5、大力推进民族民间文化教育进校园,在全县中小学深入开展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活动,进一步扩大我县民族民间文化教育进校园范围。(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民宗局)

6、编辑录制《共同的家乡——某某》少数民族文化作品,注重反映我县多民族和睦聚居的悠久历史,展现多民族共同繁荣和发展的社会风貌,在某某电视台播出,组织全县中小学生收看。(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教育局、县民宗局)

7、积极响应和参与省开展“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系列活动。(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

(三)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活动

1、积极支持和指导各乡(镇)、村居开展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文艺活动,大力夯实我县“多彩某某”文化底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2、积极支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工作,推动全县民族文化体育活动。(责任单位:县文广局、县民宗局)

3、全力组织参与全省少数民族文艺汇演、少数民族风情展活动。(责任单位:县文广局、县民宗局)

篇五:《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构建和谐社会》

积极推动我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为构建和谐**提供重要保障

十六大以来,胡锦涛总书记着眼新的形势和任务,明确指出“民族问题始终是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处理好的一个重大问题,民族工作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项重大工作。”这“两个重大”指出了民族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总书记又进一步强调:“民族关系,过去、现在、将来都是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一个重大关系”,“平等是基石,团结是主线,互助是保障,和谐是本质”的新型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巩固和加强民族团结,是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前提,也是保持县域经济发展和和谐的重要前提。近年来,我县立足县情实际,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带领全县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取得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跨越,加快了工业强县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以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为根本任务,紧紧围绕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推进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形成了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认识上取得新提高

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把民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和部署,始终把增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做到与全县中心工作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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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及时研究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精心谋划,认真实施,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民族宗教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认真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指导各乡镇切实抓好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职责明确,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扎实稳步推进。县委、政府每两年召开一次全县民族工作会议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全面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民族工作精神,研究我县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同时,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情况大检查,督查指导各乡镇、部门(单位)的民族政策落实情况。

二、强化宣传教育,在营造氛围上取得新突破

宣传作为民族工作的一部分,对于贯彻党对民族工作的总体部署、动员更多的人关心支持和参与民族团结工作具有重大作用。为使创建活动扎实、有效、持久地开展下去,我们通过广泛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我县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一是抓经常性的教育。把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知识等作为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中心组学习和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纳入县、乡党校干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采取集中宣讲、座谈交流、印发学习材料等方式,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重要性的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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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增强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抓好每年的“民族团结月”活动。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以“民族团结月”活动为载体,力争做到年年有新内容,年年有新办法,年年有新成效。通过组织宣讲队深入乡、村(组)集中宣讲民族政策、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文艺演出等活动,使各族群众在寓教于乐中受到了潜移默化的民族团结教育。三是抓舆论宣传。利用制作电视专题片、宣传栏、刷写标语、悬挂横幅、印发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规,宣传报道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和政策水平得到了不断提高,在自觉与不自觉中接受了民族团结教育,使“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更加深入人心,营造了人人珍视民族团结,人人争当民族团结模范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民族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的舆论基础。

三、强化第一要务,在改善民生上取得新突破

我们始终坚持把促进经济发展、着力改善民生作为加强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着力解决民族聚居村和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在项目安排、资金投放、政策扶持等方面尽可能给予倾斜扶持,扎扎实实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据统计,2008年—2011年,共申报批复少数民族发展项目18个,总计430余万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共为少数民族聚居村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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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余件,扶助资金总额近5000万元,使一大批事关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全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村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交通道路、电力通讯、生态环境等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广大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自救和自我发展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和提高。

四、强化文化建设,在创新载体上取得新突破

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按照创建方案的总体要求,紧密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开展,不断创新活动载体,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创建活动,寓创建活动于各种有益载体实践活动之中。一是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与全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紧密结合,在全社会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广泛开展“平安村庄”、“平安家庭”、“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十星级文明户”、“道德之星”等评选表彰活动。认真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深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二是着力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通过举办少数民族人士书画展、回族“花儿”歌唱大赛、伊斯兰教宗教人士“吾尔兹”演讲比赛、散居少数民族联谊会等活动,深入挖掘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大力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讴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优越性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变化,充分展示全县各族人民在党的正确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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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提升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满足全县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通过各种活动的有效开展,着力培育健康向上、文明进步的良好社会风气,不断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睦、和衷共济、和谐相处。

五、强化宗教事务,在规范管理上取得新突破

作为少数民族聚居区,做好宗教工作,对于增进民族团结,促进共同繁荣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们坚持把做好宗教工作与开展民族团结工作紧密结合,积极探索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模式,依法加强对宗教场所、宗教活动、教职人员的管理。健全了宗教事务管理的长效机制